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一 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战略部署。2013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生育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二孩政策)。截至2014年5月底,除西藏、新疆外的29个省(区、市)[1]都已依法实施了单独二孩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政策实施前,按照一些专家和政府官员的预测,在经历了长期的以“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为主的生育政策之后,育龄夫妇一旦获得“生育二孩”的机会,长期积压的生育势能必然爆发,从而导致申请激增,引发人口出生的小高潮。
在启动实施全国性的单独二孩政策之前,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委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于2013年8月在除西藏、新疆之外的29个省(市)对63000多名20~44岁已婚者进行了生育意愿调查(庄亚儿等,2014;乔晓春,2014)。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城乡居民的理想子女数为1.93,现有一孩单独家庭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81。该调查推断,全国符合条件生育二胎的单独家庭有1100万个,预计五年内每年将有200万左右的单独二孩出生。
但结果是出人意料的,单独二孩申请人数远低于此前的调查预期。在过去的大半年中,符合生育条件而又提出申请的人数大大低于先前预估的数量。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独夫妇仅有100万对(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仅占符合条件单独二孩夫妇的9%,预计出生二孩不到预测的1/2,与原先的预测相差甚远,也就是说,出现了单独二孩申请遇冷的现象。
这一现象在北京也不例外。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在北京市各区县组织实施了针对3000多名“单独”家庭中已育一孩的妇女二胎生育意愿的调查,结果显示62%的单独夫妇想要生育第二个孩子(杨江澜,2012)。在政策实施前,原北京市人口计生委2014年2月21日提供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一方为本市户籍、女方年龄在20~49岁的家庭中,单独家庭数量约为55万,其中已经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大约为45万,50%~60%的家庭表示愿意生育二孩(定军等,2014)。按此计算,北京市5年内将累计新增加出生人口27.07万人,平均每年将新增加出生人口5.42万人左右(北京市卫生计生委,2014)。但实际情况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10个月的时间内,北京市“单独二孩”申请数和办证数分别为30305例和28778例(北京市卫生计生委,2015),只占“单独一孩”家庭的6.7%。单独政策出台后三个月内,申请数出现集中性释放,4月达到申请最高峰,为4960例,此后趋于稳定,每月申请数在2000~3000例。自8月份开始,申请数平稳下滑,每月递减300人左右,11月申请数降至1812例,较10月份减少500例,仅为高峰期的37%。按这样的发展趋势,到2015年2月,即在政策实施一年后,申请数大约在3.3万例,远低于年均5.42万的预增量。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也大同小异。
目前,对于单独二孩政策遭遇申请遇冷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暂时现象,生育政策实施到位有一定的滞后期,同时,2015年是农历“羊年”,受传统影响,是生育小年,此后两三年是单独二孩生育高峰期,将给公共服务和管理带来较大压力;另一种观点认为,申请遇冷是育龄群众低生育意愿的真实反映,这一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一时的,具有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原因,即使此后两三年出现生育堆积,也会在很短时间内释放完毕。北京已与发达国家趋同,生育率会长期处于超低生育水平(总和生育率低于1.5),并难以回升,出现低生育率陷阱现象。
本文持后一种观点,拟从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关系的“东亚现象”、单独二孩调查中的社会心理因素,及2006、2011和2013年在北京市东城区进行的双独家庭生育意愿调查数据和深度访谈资料三个方面,对这一现象进行讨论。
二 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关系的“东亚现象”
无论是单独二孩生育遇冷还是对普遍放开二孩生育的担忧,都会涉及一个既是理论又是现实的问题,即如何看待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关系。
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关系,在理论上可以分成四类:①“等同论”,即生育行为=生育意愿;②“无关论”,即生育行为≠生育意愿;③“大于论”,即生育行为>生育意愿;④“小于论”,即生育行为<生育意愿(顾宝昌,2011)。在现实层面上,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可以分为四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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