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是中国利率体系改革的攻坚之战。这一改革的难点,一方面在于改革中国金融体系非市场化特点,改变由存贷款金融机构通过存贷款机制集中配置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金融资源的状况,归还居民部门和厂商部门的金融权利;另一方面,建立间接调控为主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但在中国人民银行运用资产调控货币和金融的能力严重下降的条件下,要建立一个货币政策调控下的市场利率体系近乎不可能。存贷款金融机构的预算约束硬化并非只在于财务概念,还取决于市场格局,但在保持卖方垄断的条件下,存贷款金融机构要真正到达硬约束近乎不可能。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应得到实体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全力支持,但在他们缺乏卖方选择权的条件下,这一改革很难不严重影响他们的权益。要克服这些难点,就需要调整中国人民银行所持有的外汇资产数额来完善资产结构,以提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间接调控能力;通过扩大公司债券等存贷款替代品的发行规模,运用市场力量强化存贷款金融机构的预算约束硬度;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为实体企业和城乡居民提供变“存款”为“金融投资”过程中的可选择金融产品。
中国金融体系中的资源配置格局调整
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难点,首先是由中国金融体系特点所决定的。在中国金融体系中,与其他各种金融产品相比,不论是数额还是比重,存贷款在体量上都占主体地位,存贷款金融机构成为经济运行中的资金配置主渠道。这不仅决定了存贷款数量变动对资产配置等的影响力度和对其他金融产品的影响力度,决定了存贷款变化对货币数量乃至货币政策的影响力度,而且决定了存贷款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对整个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力度。与此相比,实体经济部门和金融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处于弱势地位。
从2001年到2013年存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资产中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以下三点。第一,虽然各项存款占资金来源的比重在13年间呈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93.54%降低到2013年的88.86%),但存款依然是金融机构经营运作资金的最主要来源。与2001年相比,2013年各项存款增加了6.65倍。第二,虽然各项贷款占资金运用的比重在13年间也呈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73.15%降低到2013年的61.12%),但其依然是金融机构集中资金的最主要路径。与2001年相比,2013年各项贷款增加了5.4倍。第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是金融机构展开经营运作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业务活动,因此,存贷款数量的变化直接影响存贷款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度。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就强调要大力发展直接金融,改变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格局。但一方面,诸如国债、央行债券等非存贷款类债权性金融产品的每项余额均远低于“各类存款余额”或“各类贷款余额”,即便是这些非存贷款类金融产品的余额总量在2013年年底也仅为249004亿元,占“各类存款余额”的23.86%和占“各类贷款余额”的34.63%。因此,存贷款余额在债权类金融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居于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即便再加上每年的股票发行融资额和证券投资基金等融资额,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格局),间接金融的格局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另一方面,这些债权类金融产品主要由存贷款金融机构运用从实体经济部门吸收的存款资金进行购买,因此,它们只是存贷款的补充品,不是存贷款的替代品,基本属于间接金融的范畴。各类经济主体(居民部门、厂商部门和政府部门等)消费结余资金和运作结余资金的主要使用方式是“存款”,同时,从金融体系中获得资金的主要方式是“贷款”。因此,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存贷款是资金集中和资金配置的主要机制,存贷款金融机构则是资金集中和资金配置的直接主体。
以存贷款为主体的金融格局直接影响货币数量和货币政策的操作。2001~2013年,各项存款占广义货币(M2)的比重长期在90%以上,并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从2001年的93.94%上升到2013年的94.34%);工商企业活期存款占狭义货币(M1)的比重虽变化不大,但也长期在60%以上。在各项存款和企业活期存款分别为M2和M1的主体构成部分的条件下,各项存款增长率和企业活期存款增长率直接制约着M2增长率和M1增长率。由于各项存款的增减是直接由各类经济主体的收入和支出关系决定的,企业活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