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本文分析的流动人口主要是指流入地是河南省、流出地是河南省或者省外的流动人口,也就是包括省内流动人口和省外流入人口两部分。
流动人口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支新生劳动力群体,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标志着我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理念的重大转变。在此前后,中央政府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的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公平对待,不断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流动人口问题放到了一个新的政治高度,明确指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即“流动人口市民化”的发展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2013年12月12~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是让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由此可见,提升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流动人口的市民化进程,不但关乎着流动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祉,而且关乎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城镇化的向前发展。为此,我们需要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加以深入研究。
一 河南省流动人口的总体形势
作为人口大省,河南省流动人口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呈现出了以下总体态势。
(一)流动人口数量庞大
截至2013年年底,河南省城镇常住人口达到464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3.8%。[1]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河南省流动人口为1966万,在全国流动人口中的比例为7.5%。[2]
河南省流动人口的来源地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但就数量上来说,省内流动仍为主要形式,占总流动人口的93.94%。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推进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流出人口回省就业,省内流动人口预计会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流动人口以青壮年为主
“六普”数据显示,河南省流动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6.3岁,15~49岁青壮年劳动适龄人口占流动人口总数的74.39%,其中,20~24岁年龄段所占比例最高,达17.85%。主要原因是适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经济落后地区的适龄劳动力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流出地因劳动力缺乏而影响自身经济发展,流入地因为短时间内流入大量适龄劳动力,而不得不努力满足与之相应的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需求。
(三)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偏低
在河南省内流动人口中,高中文化程度者占32.18%,初中占30.61%,小学占11.90%,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16年。省外流入人口受教育程度低于省内流动人口,高中文化程度者占20.88%,初中占43.12%,小学占13.51%,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50年。较低的文化水平,致使流动人口就业多局限于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收入水平较低,工作生活环境较差,影响了对城市社会的融入度。
二 河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探索
(一)出台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河南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2010年1月全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2011年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制度基本建立,全省集体企业65.5万应保未保人员实现老有所养,“新农保”试点县(市、区)扩大至101个,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达到98个,全省城镇基本社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3.8%和97%。[3]截至2012年7月31日,全省159个县(市、区)已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80万,参保率达到了90%。[4]2013年,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全省参合农民8119.46万人,参合率达到98.34%。[5]为了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河南省在财政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2013年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今年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思路的汇报》中指出,2013年,河南省财政厅继续以十项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