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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嵌入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对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个案分析

    作者:朱健刚 陈安娜 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摘要:本文以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践为个案,揭示了专业社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嵌入原有的行政社会工作之后,对街区原有治理主体形成的适应和挑战的过程。本文指出,专业社工被吸纳到街道的权力网络过程中产生了外部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和专业建制化的过程。复杂的街区权力关系限制了专业社工深度嵌入社区治理,这使得表面光鲜的社会工作在街区权力体系中逐渐式微,失去影响。笔者认为,要挽回式微的专业权力,就要有专业社会工作的批判意识,策略性地与街区政府建立既独立又合作的关系,社会工作者还需要重拾资源公平分配的价值观,与原有的本土社会工作结盟,这样才能推动街区社会治理的民主化变革。

    公益慈善作为“具有实质内容的道德事业”[1],是社会建设的关键领域。公益慈善的动机和目的关涉人们对道德社会的认识和愿景。伦理诉求问题即对道德动机和行为价值目标的综合判断,可谓文化内在伦理精神的体现,是一种与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价值生态。[2]但伦理诉求并不是抽象的道德要求,一旦脱离“生活世界”及其依存的文化传统,伦理诉求则陷于虚幻或苍白无力。诚然,作为人类道德生活的实践内容,“公益慈善”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中会呈现不同的范式[3],因为文化传统总是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存样式和思维方式,具有强大的预制性功能,这种“预制性”表现为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而显现的潜在、先在和先天的制约影响特性。[4]通过追溯中西方公益慈善的思想传统,比较不同文化传统下伦理诉求的差异,我们以为,西方文化限定的伦理诉求很难对中国传统作有力的解释,反之亦然。中西方伦理诉求的差异不仅体现文化传统的差异,更是在全球化的现代社会追求人类共同伦理精神的宝贵资源。

    一 西方视阈及其阐释局限

    伦理诉求被西方学者视作公益慈善概念的重要诠释向度。[5]哲学家佛朗西斯·培根是把公益慈善的希腊理念引入英语写作的第一人,他认为,希腊人所说的“philanthropia”意为“热爱整个人类”(the affecting of the weel of men)[6],这就是他所采取的“善”(goodness)的意义。韦伯辞典的定义表明,公益慈善的动机是“普遍的善良意志”,其价值追求是“普遍善”(universal good),这一概念显然受到康德伦理学的影响。康德认为:公益慈善(philanthropia)即“人类之爱”,其道德动机是以他人的福乐(salus)为乐,“行善,即尽自己的能力帮助身处困境的其他人得到他们的幸福,对此并不希冀某种东西,这是每个人的义务”。[7]一些当代学者沿袭了康德的道义论视角,如舍维什认为:公益慈善的动机是道德义务,目标是满足一种交流的需要;史密斯提出:公益慈善的目的是利他或公共服务,而且这种行为并不期待获得较大可能的相似利益回报。[8]另有一些学者则更偏向结果论的角度,范·泰尔提出,“志愿捐赠的目标或动机”是“满足某种慈善的需要”;佩顿给出了简明扼要的定义:公益慈善是谋求“公善”(public good)[9]的志愿行动。

    这些概念尽管各有侧重,但其背后有两个不容忽视的文化背景。

    一是宗教传统背景。在基督教教义中,慈善是极其重要的道德要求,而基督教的慈善观又聚合了来自希伯来和希腊两个基础性的理念:公正和爱。

    第一,来自犹太教的公正理念。在《旧约·以赛亚书》中,从“呼喊”到“公正”的文字游戏“表现着希伯来人的正义情绪:应该对发出求助‘喊叫’的弱者做出坚定的、父亲般的、仁慈的回应,这样才能有公正”。这一理念深刻地影响了西方公益活动的“抗争”特质。“在18世纪以后,被关怀的喊叫加上了平等的政治权利的喊叫。没有这种合法的、被传统保证的‘喊叫’,福利社会与工业民主都是不可想象的。”[10]

    第二,来自希腊文化的“爱”。与“神爱”不同,希腊神话强调对人类的爱。现代英语“公益慈善”(philanthropy)一词的本源就是普罗米修斯的“爱人类”(φíλοζ-áνθρωποζ)精神。在埃斯库罗斯的古希腊悲剧中,普罗米修斯之所以遭受百般折磨,是因为他把宙斯的宝物“那适用于各种技艺的火焰光辉盗取给人类,为这罪过,他理应遭受天神们的惩处,让他从而学会应该服从宙斯的无限权力,不再做袒护人类的事情”。[11]基督教将“人类之爱”融入“神爱”,让“神爱”成为爱他人的动因,把慈善之举看做爱神的证明。“仅仅因为上帝一开始是无条件地爱我们的,我们才会被命令去爱上帝,才能够坚定地爱上帝,也才能够像爱我们自己一样爱邻人。”[12]慈善行为出于对上帝的爱,也是对上帝之爱的表达。《新约·马可福音》中“青年财主”与耶稣的对话生动地诠释了这一点。青年问耶稣:“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首先告诉他,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是良善的;然后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青年问:“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耶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