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造成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体制根源。20世纪80年代,以郭书田、刘纯彬为代表的农村政策研究者对中国二元社会结构作了开创性的重要研究。[1]在此基础上,我们曾提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破除二元社会结构。[2]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到2020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3]近些年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已成为主流政策选择,各地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出台了不少新措施,取得了许多新进展。但是,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各地正在推进的城乡一体化,还主要侧重于破除静态的二元结构,而忽视破除动态的二元结构。为此,我们提出要真正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就必须全面破除双重城乡二元结构。[4]
一 高度关注双重二元结构
我国二元社会结构有静态与动态两种形态。静态的二元结构就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基于农民与市民两种不同的户籍身份,以此建立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两种权利不平等的制度体系,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5]使农民处于“二等公民”的不平等地位。动态的二元结构是基于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主要是农民工,但不只是农民工)两种不同的身份,以此建立城市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两种权利不平等的制度体系,实行“城市分治、一市两策”,使外来人口处于“二等公民”的不平等地位。动态的二元结构是市场化改革以来原静态二元结构在城市中的新形态。
静态二元结构与动态二元结构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的双重二元结构。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各大中城市,双重二元结构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面临的重大体制障碍。
我国静态二元社会结构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它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是政府主导的制度安排的结果,其基本特征是城乡分治,农民与市民身份不平等,享受的权利不平等,所尽的义务也不平等。这种以歧视农民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将农民限制在农村,不准农民向城市流动,形成了一种静止状态的二元社会结构,我们称之为静态二元结构,静态二元结构从制度上歧视的对象是农民群体,他们被深深打上了农业户籍的身份印记。长期以来,我国在既定的城乡二元结构中谋发展。中共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上升为国家的基本公共政策。静态二元结构已持续50多年,现在正处于破除之中。
我国动态二元社会结构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它是市场化改革的产物,是市场力量和政府行为双重作用的结果。其基本特征是城市内部分治,外来人口与本市人口身份不平等,享受的权利不平等,所尽的义务也不平等。这种以歧视外来人口为核心的二元结构,将外来人口排除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之外,形成了一种因人口流动而产生的动态的二元社会结构,我们称之为动态二元结构,动态二元结构从制度上歧视的对象是外来人口。进入城市的外来人口很多是农民工,但也有其他非农业户籍的外地人员,他们被统一打上了外来人口或流动人口的身份印记。改革以来,我国各类城市在既定的动态二元结构中谋发展。中共十六大以来,农民工问题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人口始终未能真正融入城市成为平等的新市民,他们是城市严加管理的对象。动态二元结构已持续30多年。
改革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全国各类城市的外来人口不断增长,一些城市的外来人口大大超过了本地人口。在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市场化改革的力量又在城市催生了新的动态二元结构。全国各类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城镇,同时形成了传统的静态城乡二元结构与改革以来出现的动态二元结构叠加在一起的双重二元结构。凡是有外来人口的城市和城镇都存在着双重二元结构,在外来人口大量集聚的大中城市,双重二元结构表现得尤为突出。
如果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静态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是行政力量主导的结果的话,那么改革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内的大量外来人口向城市流动迁移所形成的动态二元结构则是市场力量和政府行为共同作用的产物,但这种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