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一 前言
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为标志的中国自主创新战略的提出,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国力迅速提升的事实相呼应,马上引起了国际社会持续的高度关注。很多观察家甚至认为,正是《纲要》中彰显出的中国成为21世纪科技创新领导者的雄心,刺激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它们相继出台了各自的国家与区域创新战略(OECD,2007;Edgerton,2008)。通过分析和比较不同国家的创新战略,研究者很快发现其在核心内容上的相似之处,其中包括:第一,强调政府教育支出的增加;第二,强调政府和企业研发支出的增加,特别是提升企业研发支出占全社会研发支出的比重;第三,强调政府扶植对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Segal,2010)。
以创新研究的学理视角审视国家创新战略间的“相似之处”,两个重要问题得以凸显。首先,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线性创新思维尽管饱受诟病,新的国家创新系统(NIS)理论虽然广为人知,但各国的决策者在制定创新战略的实践中依然倾向于将创新的产生理解为“知识生产—知识扩散—知识商业化与市场化”这样一个线性的“投入—产出”过程。而在操作层面,政府要表现出有所作为,最直接、简单、可控的手段就是扩大创新生产流程中的“投入”项。教育支出和研发支出恰恰就是线性创新模型中的核心投入项,因此成为各国创新战略中共同的切入点。但这种追求可操作性的负面影响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中所强调的创新环境以及决定于创新主体与环境间交互作用的创新质量问题被忽略了。或者,即使它们的重要性在形式上得到了部分国家的创新战略的认可,但由于尚缺乏具备可操作性的对策和标准,其在不同创新战略中的相关表述仍是非常空泛的。其次,林林总总的创新战略中普遍贯穿着凯恩斯主义依靠“看得见的手”来推动创新与斯密、熊彼特式依靠“看不见的手”和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来激励创新的对策思维间的矛盾。一方面,各国政府几乎是一致主张把更多的公共研发与私人研发投资通过政策干预引导到新能源、新材料和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中来,希望在宏观上驾驭技术创新的方向;另一方面,决策者们又不约而同地表示要建设更加自由、公平和宽松的市场环境,致力于从微观层面改善企业家创业和发展的条件。那么,谁能保证由政府选定的产业、技术一定能够成为市场和企业家们的自主选择呢?谁能保证企业家们对政府产业政策激励所产生的反应是生产性的(productive)英雄所见、不谋而合,而非破坏性的(destructive)投其所好、浑水摸鱼呢(Baumol,2002)?
作为对上述两个重要问题的回应,本文采用了市场结构这一中观视角,尝试引入关于不同规模、不同市场地位的企业在创新生产过程中的分工理论,基于“独立创新”(independent innovation)和“常规创新”(routinized innovation)的两分法,为政府、市场和企业有效互动关系的建立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方案,为创新战略中政府规划引导与企业自主决策间关系的理顺寻找更清晰的路径,并结合对我国经验数据的分析探索破解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市场结构失衡难题的对策。
二 市场结构与“创新”的生产
回顾近代中国历史,集中国家力量、追赶世界技术前沿的努力曾经历过两个高潮。第一,在1865~1894年间的“洋务运动”中,清政府以“自强”为目的,斥巨资于国防及相关工业的建设,中国近代工业亦由此发端。然而,甲午战争和其后签订的《马关条约》,彻底埋葬了“洋务派”企图借助统治阶级内部力量来缩短中国与西方列强技术差距的企图(Elman,2003)。第二,1949~1978年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也曾希望通过由国家集中力量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改造来快速实现工业能力上的“超英赶美”、打破超级大国对关键技术的垄断。但是,科研单位和国有企业在预算软约束下的激励缺乏特别是以“文化大革命”为代表的持续政治动荡的发生,依然未能有效缩小中国同西方国家甚至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间的整体技术水平差距(Simon,1989;林毅夫、张鹏飞,2006)。
两次技术追赶的高潮,持续时间都约为30年,结局均是无果而终。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技术引进与吸收,中国在21世纪伊始再一次将提升自身技术能力的目标以国家战略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