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引言
“国家创新系统”在很多文献中被称为“国家创新体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定义了我国创新系统,即“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具体地说,我国创新系统由两类要素构成:一类是创新主体;另一类是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即所谓的“官—产—学—研—资—介”。不同主体在创新体系这个大环境下发挥着自己的作用,构成一个无比复杂的系统,一个开放的有机整体,不能缺少任何一类主体,并与外界时刻发生着物资、能量、信息方面的交流。当前,国内对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主要是用定性方法进行分析,定量分析更多关注系统的效率。苏楠等在对工业中21个行业1997年和2007年的联结密度、中心度指标进行测度与比较研究中发现,我国创新系统的内聚性和流动性都有所增强,技术引进和政府支持是创新系统的重要技术源和资金源,而科研机构在创新系统中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苏楠等,2011)。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全球化深化发展,国家创新体系国际化是一个新的趋势。我国国家创新系统国际化面临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引进存在障碍、创新政策体系不完善以及政策制定缺乏理论指导等问题。国家创新体系国际化主要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重要方面,即创新制度和组织网络的国际化、创新资源流动和配置的国际化以及创新主体互动和创新活动的国际化(刘云等,2010)。国家创新系统国际化需要协调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和实现从研发管理向创新管理的转变(郑长江等,2011)。
一 政府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相关研究
在我国国家创新系统中,政府起主导作用,其发挥作用的最重要形式是制定促进自主创新的各类政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政府创新政策是推动我国创新系统完善、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动力源。下面按照政府参与创新的模式角度分类阐述。
(一)政策支持研究概况
政府参与科技创新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模式就是出台科技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的研究在我国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国内近两年关于政府引导创新的文献中,涉及政策研究的文献占绝大部分。在创新政策研究领域中,科技创新政策的概念、根据、目标、政策工具和政策实施、政策效果评估、政策的历史演变、行业技术创新政策和地区科技创新政策等研究领域是主要的焦点领域,对这些焦点领域的研究,折射出对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两条主线认识的调整、完善和深化,反映了我国的科技创新政策研究重点和研究视角的变化。政策研究中包括服务业、工业、农业、ICT行业、文化创意产业、新兴产业等不同领域的创新政策相关研究,涉及关税政策、采购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针对不同主体的研究,主要是对于中小企业的政策、对于不同特点区域的政策等。
郑代良等从创新政策综合研究的角度,把中国30多年来高新技术政策的发展划分为5个时期,即恢复与探索期、启动与发展期、应用与成熟期、转型与法制期、跨越与创新期;并提出我国高新技术政策文本制定具有结构的“多权威性与强精英性”,法律效力的“多规章性少法规性”,制定方式的“试探性与渐进性”,主题内容的“强具体性和弱基础性”,发展趋势的“突出自主性和弱化依赖性”。随着资源环境要素制约的加剧,李建花提出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要协同整合,结合点主要集中在产业技术政策领域,科技政策通过产业技术政策服务于产业政策。由于产业共性技术所具有的复杂性和准公共品性质,联盟合作创新又具有很大程度的困境,邸晓燕等认为政府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支持是必要的。因此,提出从联盟内部成员间特征差异的角度,将其进行分类,不同的种类要求政府提供不同方式的支持,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支持。
1.分行业的创新政策研究情况
由于资源环境要素的制约,发展科学技术应逐渐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工具。在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注重产业政策与科技政策的有效结合,把重点放在产业技术政策领域(李建花,2010)。而产业技术政策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产业发展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