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重点关注的一个环境问题,我国在快速城市化下也不例外。上海2010~2011年更是面临着每年平均3.9%的垃圾递增压力[1],“十二五”期间将面临每日新增7700吨的垃圾末端处置缺口。为此,市人民政府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人均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置量将减少20%的减量目标。然而,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是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从长远看它有赖于环境意识在全体公民中的普及和有效的社会动员,即源头减量的思路,通过居民生活方式的优化,减少对物质的依赖从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但就目前来说,我国生活垃圾处置仍延续原有模式,废弃物产生后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仍然有着相当大的减量空间,其减量效果取决于合理的机制设计,涉及方方面面都需要获得适当的激励。
纵观国内外城镇固体废弃物管理经验,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有法律的强制、行政的控制命令以及经济上的激励。其中,经济激励是调动垃圾从产生到末端处置全过程各主体参与垃圾分类减量主观能动性、参与到可持续固体废弃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机制,通过实物与金钱等制度的设计与实施,在满足激励客体的经济利益需求的基础上实现预期目标。就垃圾减量化的经济激励而言,就是驱使社会各级主体做出垃圾减量与分类的持续反复行为的利益制度设计,即驱使社会各主体进行垃圾分类减量的持续内在经济动力。它有正负之分,强弱之别。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对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经济手段进行了梳理总结,试图回答当前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中是否存在经济激励,其效果如何?是否合理有效?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力求对经济激励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的作用及其条件有个清晰的定位。
一 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践
上海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推行垃圾袋装化收集之时就有了垃圾分类的萌芽,从1995年起开始了垃圾分类的探索,当时按照“有机”和“无机”的分类方式开展试点。2000年,上海被建设部确定为全国8个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垃圾分类纳入上海市环境保护3年行动计划,标志着垃圾分类工作正式进入政府推进层面。2007年,上海市开始实施“垃圾四分类法”,垃圾被分为玻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2011年又借助“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我先行”的政府实事工程试点推进“2+3”垃圾分类法,即垃圾先被分为干垃圾和湿垃圾2大类,然后再将干垃圾细分为玻璃、旧衣服和其他垃圾3类。几年来,在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建设,垃圾分类社会宣传,垃圾分类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具体减量化实践包括上海市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的垃圾减量实践;2004年出台实施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对企业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装潢垃圾等专项垃圾的收运处置实施有偿服务;“绿色账户”的分类宣传活动以及2011年实施的“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我先行”活动。这些实践活动推动了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减量,形成可资源化回收链、常规垃圾链、湿垃圾链、旧织物链、碎玻璃链、电子废弃物链、餐厨垃圾链、装潢垃圾链、大件垃圾、集贸市场垃圾链、绿化垃圾链、机械清扫垃圾链和有害垃圾等专项物流链。
二 经济激励现状
(一)不断发展完善的经济激励措施及其构成
纵观上海垃圾分类减量的历程,经济激励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最初的经济激励主要为驱动再生资源公司积极介入垃圾收费制度与市场激励,2011年又凭借“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我先行”政府实事工程,出台实施了面向居民的经济激励措施,主要表现在当前形成上述垃圾的物流链中,离不开小区层面的分类投放和就地消纳、垃圾分类运输以及资源化再利用三个环节及其各环节的经济激励。就2011年情况而言,各种经济激励具体如下。
1.垃圾收费制度
上海垃圾收费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的特种垃圾收费,如1990年开始对水上垃圾进行收费,1992年开始对建筑渣土进行收费,2000年开始对一次性塑料饭盒进行收费,2005年开始对餐厨垃圾和单位生活垃圾收费。
2.小区保洁员的激励
在上海试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中,小区保洁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居民分类投放的比重在20%~30%,进入小区垃圾箱房后,保洁员再二次分拣,将玻璃、旧衣服、湿垃圾分类投放。经过保洁员的分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