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成为年度亮点,中国会展业在这一年也颇有建树,值得总结。如果从会展业形势发展的大局观察,2012年至少有以下六“大”看点。
一 大布局
2012年,作为全国会展业主管部门的商务部明显加强了对会展业的指导和管理。这些工作的基础是商务部于2011年9月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改委、教育、科技、工信等33个部门制定的《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2011年12月发布的《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二五”时期中国服务贸易重点发展的30个领域,其中就包括“会展服务”。
《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会展服务的发展目标是,本着“控制总量、提升质量”的原则,通过行业评审、市场筛选等手段抓大放小、扶优选强,着力做大做强几个综合性的龙头展会,搞好搞活几个地域性重点博览会,做精做实若干个知名专业展会,培育推动几个有影响力的中国产品境外展,形成若干展览中心城市或核心展馆,打造一批大型办展主体,使之形成效益、形成规模、形成品牌,形成与国际水平接轨、服务体系完备、服务质量优良、市场竞争有序、专业化程度高的发展格局,实现展览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纲要》确定的会展业重点工作是,完善会展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会展业管理体制;建立并完善行业规范和标准,优化会展规划布局,集中资源,合理分布,错位发展;研究出台会展业促进政策措施,培育品牌展会,扶持优秀办展机构,推动优质展馆和展会中心城市建设,加强会展业人才培养;鼓励和推动会展业中介机构发展,研究成立全国性会展业行业协会;建立行业统计制度,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强会展业国际合作和交流,鼓励和引导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会展企业“走出去”。此外,《指导意见》还从重要意义、基本状况、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论述和安排。
2012年,商务部领导对会展业的工作指导和具体部署都充分体现了上述《规划纲要》和《指导意见》的精神。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商务部的全局工作部署中多次提到会展业的工作任务。他在全国各地调研时具体了解会展业发展情况;向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题汇报全国会展业工作;布置收集欧美会展业的做法与经验的任务;批示筹备成立中国展览业协会;先后与上海市、天津市、广东省的负责同志商议如何推进当地会展业发展等重大问题;代国家起草全国性会展管理文件的工作也在进行之中。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按照部领导的工作要求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各地动态,联系业界人员,推动政策落实。仅2012年第四季度就先后在广州、北京、天津等地召开三次专题座谈会,讨论开展会展统计、项目补贴、工作落实等事项。司领导大量参加全国重要的会展活动,接触会展业界同志;也与一些国际会展公司要员会见和会谈。
目前,商务部关于全国会展工作的布局已经逐步清晰:一是基本形成了促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投资贸易、加工贸易等不同贸易形式的骨干会展项目,即广交会(广州)、京交会(北京,2012年5月首办)、上交会(上海)、投洽会(厦门)、加博会(东莞,2012年9月首办)。二是按照对外开放的不同重点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一批会展项目,即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2012年改名升格)、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论坛暨博览会以及中国西部博览会等。三是根据各地不同的产业优势,支持形成一些主要的会展项目,比如大连软件博览会、青岛消费电子展览会、沈阳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武汉机电产品博览会、义乌小商品博览会、宁波食品博览会、贵州酒类博览会(写入2012年2月的国务院2号文件)、呼和浩特民族商品博览会、青海清真食品博览会等。四是支持广交会进一步做大做强,使之成为中国会展业的旗舰;努力把广州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会展中心城市,并通过广交会集团向上海、天津、北京等重点城市辐射延伸。
二 大场馆
据国际展览协会(UFI)统计,2006~2011年六年间,全世界增加展览馆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有13个,新增面积约350万平方米。其中,中国新增面积160万平方米,占46%,名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