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湖南省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选择
现代农业是湖南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湖南现代农业的制约因素包括地少人多、农户经营规模小以及生产经营方式比较粗放等,同时,尚未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当前,为了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同时选择和创新农业经营模式。
(一)农业经营模式的解读: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
1.农业经营形式
农业经营形式是与生产关系相联系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形式,是以基本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劳动分工协作关系。农业经营形式及其演变路线如图1所示。
图1 农业经营形式及其演变路线
2.农业经营方式
农业经营方式,即与农业生产力相联系的农业资源配置与利用方式,也是农业选择的生产技术道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本质上是通过新生产要素的引入及要素重新配置,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换、精耕细作向精细化农业转换、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换。
图2 农业经营方式及其演变路线
3.农业经营模式
农业经营模式是农业经营方式和农业经营形式的有机统一,其中,农业经营方式是生产力方面的具体表现,农业经营形式是生产关系方面的具体表现。不同的农业经营方式与不同的农业经营形式结合构成不同的模式。农业经营方式主要是通过农业技术的改变实现最优的生产要素组合比例和组合方式。当前,中国农业经营形式的演化更多体现在同一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的变化,农业经营方式则更多体现为集约程度的变化。总体而言,农业经营模式的变革需要农业经营形式与农业经营方式的协同变迁,需要根据省情和农情进行农业经营模式的选择。
(二)现代农业经营模式选择及其创新
1.农业经营形式的选择
家庭承包经营是适应农业生产的最好形式。农业经营形式的选择和确定决定于农业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从农业生产的本质属性和世界农业现代化的经验看,家庭承包经营是符合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好选择。它把集体的统一经营和农户的分散经营结合起来,把农业的经营单位和农民的生活单位结合起来,把经营者和劳动者结合起来。因此,家庭承包经营在一定时期内仍是农业经营的基本形式。①农户经营形式的基本脉络为:兼业农户—专业农户—专业大户。农户兼业经营是一种家庭决策行为,从事农业经营和非农业经营是家庭内部分工的结果,是农户分化不彻底的表现和一种过渡形式。世界上,农户兼业化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只是兼业化的程度不同。在湖南,农户兼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仍将继续发展。但是,兼业在宏观上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从长远来说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只要条件成熟,农户兼业经营向专业农户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是一个趋势。最终,专业农户应向专业大户转化。农户经营不是农业经营形式的全部,农户经营需要联合、协作、社会化,新的集体经济企业和家庭农场也会成为重要农业经营形式。②适度规模经营并不排斥家庭经营,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制度的完善。表面上看,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是对立的。其实,在家庭经营基础之上,是可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兼具小农经济和集体农场的优点,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两者的缺陷,是家庭经营制度的完善。家庭农场实质上是一种适度的、适中的农地规模化经营形式,是农业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一种必然选择。③工商企业不能成为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中央明确要求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还明确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民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同时,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很难完美地解决“三农”问题。因此,工商企业不能成为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
2.农业经营方式的选择
湖南农业仍属于低效高耗型农业,粗放经营和传统的精耕细作无法使产量有较大提高,也无法解决农产品质量等问题。目前,分散经营、精耕细作是一种无奈选择。从农业过渡阶段的发展形势和农业生产资源出发,农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和耕地的有限性决定了农业必须从粗放走向集约,但农业集约经营可能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这种内生需求促使在努力寻求一种维持并提高农业产量的同时又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