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加快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既是广州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州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为更好地测度、评价广州城乡一体化的实现程度与发展水平,有必要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反映和说明广州城乡一体化的细化、实施和推进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决策参考。
一 城乡一体化基本理论问题探讨
(一)城乡一体化内涵
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七大针对新农村建设提出来的总体战略部署。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战略目标和任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到或实现的,一体化要求城乡发展得到同样重视,城乡发展差距日益缩小,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基本趋同,城乡发展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或完善。未来的广州,传统落后的农村将逐步消失,但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将继续存在;传统落后的农业将逐步消失,但现代化的都市型农业将继续存在;传统意义的农民将被现代新型农民所代替。
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不是指城乡一样化,而是在空间形态上城乡有别,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农村既保留优美的田园风光,又达到城市的文明及生活的便利。统筹城乡发展是根据城乡的不同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实施城乡资源科学、均衡合理配置以及效益最大化。从国外发达国家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实践看,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根本目的重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城乡居民享受同样的现代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享受同样的社会福利和公共资源,享受同样的国民待遇,使城乡均衡共同发展,逐步消灭城乡二元结构。
(二)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和核心
——城乡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城乡一样化,也不意味着全部的乡村变为城市,全部的农民变为市民,它主要是针对广州城乡之间的户籍、劳动用工、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教育发展以及土地使用制度等不同政策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分割体制而提出来的,其旨意在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城乡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隔离,创建城乡之间经济和社会运行的融合机制。也就是说,城乡一体化概念的含义已经超出了一般意义,不是仅仅界定在地理空间上的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的一体化,而要从制度、体制范畴上去界定和理解。
——城乡一体化的实践,根本是要致力于解决城乡协调发展,彻底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切实纠正“城市偏向”、“城市喜好”,给农民以公平的国民待遇、完整的财产权和自由的发展空间,推进城乡互动、城乡交融的新型城市化进程,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新体制。
——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在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动员城市经济系统强有力的资源支持和反哺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使城乡居民的发展机会和基本权利不仅在法律而且在事实上平等,最终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目标和共享现代文明。
——城乡一体化的重点在于保留城乡各自特点的基础上,创造城乡平等统一的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融合以及城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而不是简单地消灭城乡功能、产业、自然环境和工农职业的差别。城乡作为不同的空间区域,这样的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始终是客观存在的甚至是无法消灭的。
(三)城乡一体化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统筹城乡发展最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必须树立公平的思想和理念,但这个公平的思想和理念的树立一定不能离开效率,不能过度地损失效率来达到公平。因为城乡一体化不是新的平均主义,因此,不能矫枉过正,不能以牺牲城市效率来求得低层次平衡。
——城乡一体化既不能简单化,即把城乡规划、产业布局等都戴一个一体化的帽子;也不能过于理想化,例如,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体化,就要有一个过程,从城乡不同水平、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社会保障做起,要充分考虑到广州的市情和经济发展水平、承受能力,要有一个推进的时序。
——即使广州到2020年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也只能说城乡发展的差距日趋缩小,城乡发展的政策基本趋同,而真正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还是客观存在的,因而城乡一体化更重要的是一种过程,而不一定是一个结果。
(四)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