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6月 |
事故灾难指主要由人为原因造成的紧急事件,包括那些由于人类活动或者人类发展所导致的计划之外事件或者事故,如化学品泄漏、核放射泄漏、车祸、设备故障、火灾等。引起旅游事故灾难的因素很多,包括交通隐患、设施设备故障、火灾、溺水、探险坠崖,以及洪水、雪灾等自然灾难等。
本文研究的涉旅事故灾害主要为2012年发生在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造成至少1名游客或旅游从业人员死亡或2人及以上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旅游交通事故、游乐项目事故、酒店火灾、涉水溺亡事故、登山探险事故等。研究样本来源包括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事故查询系统的所有涉旅事故灾难以及通过网络搜集方式分别以“交通事故”、“火灾”、“溺水”、“事故”、“探险”、“游客”、“旅游”、“驴友”、“酒店”、“游乐”、“登山”、“滑雪”等一个或多个关键词联合检索的涉旅事故灾难。
一 2012年旅游安全事故灾难的总体形势
(一)旅游安全事故灾难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伴随旅游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以散客化、自助化旅游、深度体验游为特征的大众旅游市场快速发展,2012年,以旅游交通事故为主要类型的旅游事故灾难频繁发生,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灾难时有发生,造成巨大损失和广泛影响;自驾游、包车旅游、以“驴友”为主体组织的登山探险运动、以海滩为主体的公共浴场水上运动等导致的事故灾难数量大,且呈增长的趋势。
(二)由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和发生在旅游A级景区、星级饭店的安全事故灾难呈平缓增长趋势,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处于较低水平
2012年,尽管发生了“2·18”云南楚雄旅游车侧翻事故、“10·1”天津京沪高速交通事故、太湖“4·4”游艇撞船事故、“3·27”陕西乾县旅游大巴翻车事故等事故灾难,相对于旅游业的总体规模,这些由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或发生在旅游A级景区、星级饭店的旅游事故灾难的次数及造成的伤亡损失仍属于较低水平。据报道,2012年1~10月,国家旅游局共收到各地报送的旅游突发事件54起,共致109人死亡、469人受伤。其中重大事件2起,共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较大事件10起,共造成51人死亡;一般事件43起,共造成44人死亡;与上年同期相比,旅游突发事件致死亡人数增长5%,重大旅游突发事件起数持平,致死亡人数下降26%,旅游安全形势总体平稳。[1]
二 2012年旅游安全事故灾难的概况与特点
(一)旅游事故灾难的分布类型
1.旅游交通事故
旅游交通事故是旅游事故灾难的最主要类型,尤其以公路交通事故占比最大,事故次数多,造成的伤亡大。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国发生5~9人死亡的公路交通事故灾难3起,共造成23人死亡,62人受伤;10人及以上死亡的公路交通事故灾难5起,共造成75人死亡,73人受伤。而低于5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灾难,特别是自驾游、包车旅游造成的事故灾难难以计数。此外,还发生游艇事故3起,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2.登山探险事故
近年来,以户外运动爱好者“驴友”为主要群体的登山探险活动受到越来越多人青睐,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成为旅游事故灾难的第二大类型。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先后发生27起因登山探险、山地户外运动事故灾难,造成43人死亡,8人重伤。其中,导致2人死亡的事故6起,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5起。
3.涉水溺亡事故
因漂流、海滨游玩、游泳、冲浪而造成的溺亡事故是旅游事故灾难的第三大类型。这些事故除了一些发生在旅游景区或有售票的公园,大部分都发生在公共浴场。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先后发生因漂流而溺水的事故灾难6起,共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在旅游景区因游泳、划船、冲浪而造成的事故6起,共造成8人死亡;而在海滩或公共浴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难以计数。据报道,仅在海南大东海、三亚湾公共海滩,1月1日至6月18日,有70余人遇险,其中共溺水死亡或失踪14人[2]。在山东青岛海水浴场,40天溺亡14人。[3]
4.酒店火灾
酒店火灾也是旅游事故灾难中的重要类型。虽然没有发生类似2011年吉林通化火灾一次造成11人死亡,43人受伤的特大安全事故,但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国共发生32起酒店火灾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其中2人死亡事故2起,20余人受伤,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5.游乐项目事故
因游乐设施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