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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中国环境危机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作者:环保部政研中心环境危机管理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摘要:伴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向重化工业阶段过渡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已经步入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给自然生态环境本身造成了极大破坏,而且从社会、经济、人文等各个方面对社会产生了各种不利影响。因此,加强环境危机管理,尤其是环境应急管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能。环境危机管理的核心和载体都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本文在分析2012年国内环境危机管理现状、地方实践、存在问题等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Abstract:China has been recently suffering from a peak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s, occurred with the heavy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through gradu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reform. It is undeniably tha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s result tremendous damages to ecology and nature, and lead various negative impacts on society, economy, and humanity too.Therefore, capacity in environmental crisis management, especially in environmental emergencies, has already been considered as one of the most crucial abilities and functions of the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The management of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is undoubtedly both the pivotal role and the carrier of environmental crisis management. And this paper herein provided proper suggestions to policy-making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s and problems of domestic environmental crisis management in 2012.

    伴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向重化工业阶段过渡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已经步入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期。一方面,各类环境污染事故频发,造成的影响和危害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环境敏感度逐年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对公众心理上造成的负担和恐慌也越来越重。环境污染事故不仅对自然生态环境本身造成极大破坏,而且从社会、经济、人文等各个方面对社会产生各种不良影响。因此,加强环境危机管理,尤其是环境应急管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能。

    一 国内突发环境事件现状及特点[1]

    (一)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国内突发环境事件主管部门直接调度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共33起,与2011年(106起)相比下降69%。

    从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分类来看,重大环境事件5起(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广东清远连州市星子镇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辽宁葫芦岛中储粮建昌直属粮库药品库因浸水产生有毒气体事件,湖南省邵阳市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柴油泄漏事件,贵州省铜仁市万山特区万泰锰业有限公司锰渣泄漏事件),较大环境事件3起(湖南省湘潭县谭家山镇石坝口水库水质异常事件,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靖西县龙山排泥库泥浆泄漏事件,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化工厂房火灾造成柴河污染事件),一般环境事件25起。

    从时间分布上看:2012年第一季度13起,同比减少9起;第二季度14起,同比减少23起;第三季度5起,同比减少25起;第四季度1起,同比减少16起。

    按突发环境事件起因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11起(同比减少40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11起(同比减少4起),企业排污引发的环境事件3起(同比减少17起),自然灾害引发的事件1起(同比减少5起),其他因素引发的环境事件7起(同比减少7起),分别占总数的33.33%、33.33%、9.09%、3.03%、21.21%。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类型来看,33起事件中有30起为水污染事件,2起为血铅事件,1起为大气污染事件。水污染事件中4起为海洋污染事件,其余26起均不同程度影响到饮用水水源地。

    (二)特点

    分析国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大幅减少

    2012年,环保部直接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数量较往年大幅减少。初步分析有三个原因,一是各级政府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大部分省级环保部门成立了专门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环境应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一些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因处置及时,应对科学,事态均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较好的控制和化解,从总体上减少了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二是环保部于2012年5月底至9月组织开展了为期一百天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此次检查中,各级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摸清了环境风险底数,排查整治了环境风险隐患,推动落实了环境应急管理制度,遏制了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态势。三是未雨绸缪,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组织开展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警监测、加强应急值守、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汛期突发环境事件,2012年汛期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较2011年下降83%,汛期环境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

    2.水污染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2年,环保部直接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中,水污染事件占事件总数的91%,8起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中,水污染事件为6起。水污染事件的数量及影响已远远超出其他污染类型事件,特别是重点水域、敏感水域及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动辄威胁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社会稳定。2012年9月11日,湖南省邵阳市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发生柴油泄漏事件,导致邵阳市桂花渡自来水厂、城西自来水厂和工业街自来水厂停止取水。事件发生后,环保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督促指导当地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此次事件。经紧急采取切断污染源、吸附打捞污染物、加密监测等措施,至9月13日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