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
一 中国城市化快速推进对社会管理体制提出新要求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历史性地突破50%大关,标志着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而本质的变化,由传统的农村社会转变为城市社会。截至2010年底,中国城市数量由1978年的193个增加到657个,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由29个增加到125个,8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达到30个,超过1000万人口的城市达到13个,城市群逐步形成。
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是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带来的结果。如果按照户籍人口计算,中国的城市化率仅为36%左右,即全国有2.1亿多人是城乡两栖的“半城市化”人口。这部分人口虽然进了城,却享受不到城市同等的公共服务,融入不了所在城市,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本地人和外地人交往交流较少,存在着二元结构,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心理和社会联系上却是分离的。
中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另一个重要力量和表现是城市边界不断扩大,大量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区域,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有的住上楼房,成为城市居民;有的成为城中村居民,住在城里,没有土地,却仍然保持农民身份,主要依靠卖地所得、出租房屋、从事二三产业维持生计。一些城中村转为居民委员会,有些仍然保留着农村行政村的建制。即使是转为居民委员会,大多数上楼农民对新建社区认同感也较差,经济上联系较多、心理更为认同的还是原来的村级组织。社区中存在着本地城乡二元人口结构,社会融合存在困难。
城市本身由于单位制解体,旧城改造,新建小区大量涌现,职住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多。城市社区类型越来越多样,有新建小区、老旧社区、城中村社区,有高档社区、普通商品房小区、回迁安置小区;有传统单位大院、外来人口聚居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外国人聚居区;等等。有些社区人口构成单一,同质性强;有些城市人员构成复杂;高档社区,各方面条件较好,资源丰富,自治愿望和能力较强;而传统老旧社区资源匮乏,居住生活条件较差,有的甚至破败不堪,居民自治愿望和能力较差。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城市自身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化的发展、青年一代的成长,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城市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
城市化过程中人口结构、空间结构、社区类型和环境、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对传统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已经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要求,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新型城市社会管理体制。
二 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及其变革
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是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安排及其相互关系。城市社会管理组织机构一般包括党的组织、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包括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单位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体制等多个方面、多个层次的社会管理体制。
中国城市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多个行政层级;从地域看,有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也有中西部地区的城市。不同行政级别、不同地域的城市在人口规模、资源获取能力、经济发达程度上有较大差异,城市内部的社会管理要求也存在差别。从政府管理角度看,虽然各个城市社会管理面临的任务各有不同,但是,城市政府架构主要是两种类型,一种是设区的市,另一种是不设区的市。设区市,通常是三级政府、四级管理,即市、区、街道办事处(政府派出机构)和居民委员会。通常情况下,无论人口规模大小,县级市不设区,县级市辖若干镇,通常城关镇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社会事务最复杂,镇下面再设居民委员会,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大部分城市人口工作和生活在单位,单位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是社会管理的主要载体,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被纳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这种社会管理体制中。那时,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主要是单位制加街居成员制,以单位制为主导。在单位制和街居制下,居民来自同一个单位和居委会,同质性强、熟悉程度高,单位和街居掌握着居民工作和生活的绝大部分资源,对成员的控制能力强,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