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5月 |
公共教育大事记
公共教育大事记
2002年11月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要“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2002年12月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促进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2003年9月 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深化农村教育改革。
2004年3月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005年10月 国务院公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005年12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7年5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旨在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007年5月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2007年10月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08年3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
2008年4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2008年8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2010年7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全文发布。这是中国进入21世纪之后的第一个教育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10年11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011年1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2011年7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确保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
2012年9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2012年9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
2012年11月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劳动就业大事记
2002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2年11月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
2003年1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3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3年10月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
2003年12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通过《集体合同规定》,并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
2004年4月 中国政府发布《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