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3月 |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文化改革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十一五”时期,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明确了到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十二五”时期的文化改革发展,关系到文化体制改革成果能否巩固扩大,关系到建设“文化强国”的基础能否夯实打牢。《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文化规划)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具体化,提出了九大工程50余个重点项目,描绘了“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成为加快改革、推动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 突出“大文化”
“十二五”文化规划包括序言、指导思想、重要方针和主要目标以及九大任务、组织实施等十三个部分,最显著的特点是突破了以往从行政管理上把文化划分为若干行业的思维定势,不再是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三个文化行业规划的简单汇总、叠加,而是体现了“大文化”的规划新思路。
(一)文化行政分业的局限与终结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文化被划分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三大行业,并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种文化新载体、新业态不断涌现,原有的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导致了文化行政上的尴尬,甚至出现了两个行政部门为监管网络游戏“对薄”互联网的事件。
文化行政分业首先造成了文化资源分割、行业壁垒,限制了文化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文化部门“有资源、缺出口”,海量的藏书(公共图书馆)、藏品(公共博物馆、美术馆)长期沉眠于仓库,优秀的演艺人才不得不“借船出海”(接拍影视剧)。广电部门则“有渠道、缺内容”,虽然拥有上千个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但是,电台电视台立足于广播电视节目的“自产自销”,导致总量不足和结构单一并存,要么电视剧“一统天下”,要么节目过度娱乐化。
文化行政分业造成监管“真空”,妨碍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随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转制文化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为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在保持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试水”跨行业的混业经营,致力于成为文化产业“航母”,出版企业介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电企业涉足传输书报刊等内容。如果继续沿用以往的文化行政分业,不仅会出现监管“真空”,而且会限制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自2004年起,一项旨在突破文化行政分业局限的改革悄然推进。这项在副省级及以下城市推动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一是剥离了隶属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个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整合组建了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二是剥离了隶属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个部门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新的文化行政责任主体,业内简称“三局合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全面完成,预示着不再按行业而按职能设置和调整文化行政部门已是大势所趋,文化行政分业的历史行将终结。
(二)立足于文化再生产谋篇布局
“十二五”文化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九大任务,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传播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与“十一五”文化规划相比,“十二五”文化规划在谋篇布局上更加突出了改革和发展并举的时代特征、事业和产业并重的发展特性、创作生产和传播消费环环相扣的运行规律,统筹兼顾保护与传承相衔接、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相呼应。
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集体记忆,以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形态传承。文化传承类似于再生产,包括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十二五”文化规划尊重并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旨在激活文化再生产的各个环节。
建立文化“大创作”体制。创作是文化创新的源泉,也是文化再生产的逻辑起点。“十二五”文化规划提出的是“大创作”,不单单指通常所说的文学艺术创作,还包括学术创作、网络文化创作等;既包括满足国内精神文化需求的创作,也包括适合国外文化消费习惯的创作。激发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