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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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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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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作者:顾昕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摘要:近三年的新医改进展呈现一种不平衡的格局。以走向全民医疗保险为目标的医保改革稳步前行,其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支付水平尚未达到参保患者医药费用的70%。要达成这一目标,必须在提高医保筹资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医保付费改革,从而抑制医疗费用快速上涨之势。而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举步维艰。民营医院发展缓慢,公立医院的改革则在去行政化和再行政化这两种思路之间摇摆。总体来说,新医改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上有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建立一种医疗保险购买医疗服务的新机制方面,尚有许多工作要做。
    Abstract:By the autumn of 2011, China's new healthcare reforms have demonstrated an unbalanced situation. The demand-side medical reforms which aim to establish the universal coverage of healthcare insurance have moved forward smoothly, while the supply-side reforms (especially public hospital reform) have been sluggish. The biggest challenge facing healthcare insurance is how to raise the reimbursement rate up to 70 percent of reimbursable expenses. To reach the goal, the financing level should be raised up, while comprehensive provider-payment reforms should be carried out so as to contain the soaring medical expenses. The difficulty of the supply-side reforms is twofold. On the one hand, private providers are underdeveloped due to many institutional barriers; on the other, th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is fluctuating between de-bureaucratization and re-bureaucratization. Generally speaking, there has been some progress in establishing a basic healthcare security system. However, there are many aspects to be improved in order to form a new market-oriented mechanism in which healthcare insurance can purchase healthcare services.

    自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新医改方案”)发布之后,新医改进展呈现一种不平衡的格局。具体来说,以走向全民医疗保险为目标的医保改革(即需方改革)稳步前行;而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即供方改革)则是步履维艰,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更是难上加难。

    一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能否保住“基本”?

    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支柱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在2009年历史性地覆盖了92.4%的城乡人口。[1]到2010年底,三大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亿、2.0亿和8.4亿,参保者总和占全国总人口94.7%。[2]因此,总体来说,全民医保的目标已经实现,接下来的任务是医保覆盖面的巩固。

    然而,医保制度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在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保障水平有多高,即医保支付在参保者的医药费用中占据多大比重。换言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能不能保住“基本”。如果“保基本”的目标不能实现,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风险分摊和第三方购买职能也就无法正常行使。

    要探究这一问题,首先必须说明“保基本”的标准是什么。2011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给出了答案,即医保“报销的比例根据政策的范围可以达到70%”,并再用两年的时间,力争让医保报销比例“接近80%~90%”。[3]这里所谓“政策的范围”,意指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所涵盖的医药费用。在有关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的起草过程中,医保报销比例70%作为“保基本”的目标,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大家对于基数究竟是“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还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即包括纯自付的医药费用),却依然争论不休。

    那么,让我们首先考察一下现状,看看现在的医保支付水平在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中的比重。所谓“业务收入”,就是医疗机构通过收费获取的收入:其中一部分来自患者的自付;另一部分则来自医保体系的支付,包括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三大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也包括公费医疗支出,以及微不足道的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表1显示,随着全民医保的推进,医保支付占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的比重在过去的若干年内有了提高。但到2010年为止,这一比重也仅仅达到45.2%的水平。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分析基数是所有医疗机构,其中有一些并非医保定点机构,因此对于医保定点机构来说,医保支付占其业务收入的比重,应该有所提高。与此同时,这里的分析基数是所有患者,有一些患者没有参加医保,因此他们在看病治病时要百分之百地自付医药费用。此外,商业健康保险支付的准确数据比较缺乏,因此暂不计入。总体来说,作为参保者的患者在看病治病时,由医保支付的比重肯定会更高,估计在50%上下。

    表1 医保支付水平在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中的比重

    无论如何,就2010年的情形来看,整个医保体系的支付水平还较低。当然,还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考察的是医保支付占参保患者“实际”医药费用的比重,而不是“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比重,因为政府对后一数据没有系统性地加以统计并公布。不论怎么看,医保支付水平距离70%的“保基本”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要达到80%~90%的保障水平,则难度更大。

    那么,究竟如何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支付水平呢?只有三个办法:一是提高筹资水平,即政府补贴水平提高,百姓的参保缴费水平也相应提高;二是通过控制结余水平来提高医保基金的支出水平;三是进行医保付费改革,控制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简言之,必须三管齐下。

    事实上,2011年,前两个措施已经在各地实施,并且立竿见影。在全国不少地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政府补贴水平已经从每人最低120元提高到了200元的水平;相应的,参保者的缴费水平也有所提高。各地还纷纷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并提高支付标准,致使基金结余有所下降。

    那么,新的问题在于,医保筹资水平提高了,但是否足以实现70%的“保基本”目标呢?我们简单估算一下。

    · 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收入为3955.4亿元;保守估计,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收入为4100亿元。

    · 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为2.0亿,人均筹资水平为181元(其中政府补贴为120元);保守估计,2011年参保人数为2.1亿,人均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