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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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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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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风险:现状、成因及社会影响

    作者:黄燕芬 辛洪波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摘要:在中国二元金融体制下,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其对推动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也会产生不可忽视的风险和隐患。2011年以来,由于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凸显。民间借贷规模迅速膨胀、借贷利率屡创新高,呈现非理性发展的趋势,并最终导致民间借贷案件频出、资金链断裂事件不断发生。民间借贷风险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健康稳定的重要因素。
    Abstract:Under the current dual-structural financial system, private Lending is a double-edged sword. One the one hand, private lending promotes the advancement of real economy; and especially, it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stimul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id-sized enterprises. However, on the other hand, private lending also brings significant risks and potential hazards to the stability of our economy. Since 2011, government has adopted a stringent monetary policy, which poses financial difficulties for small and mid-sized enterprises. As a result, the scale of private lending expands rapidly and has driven the lending rate to record high level, which demonstrates a tendency of irrational growth. Consequently, we have witnessed frequent occurrence of cases relating to private lending. And the incidents of rupture of chain debt and the break of cash flow are quite common in some areas. Therefore, the risk of private lending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that affects the stability of China's economy.

    2011年,一场以“高利贷崩盘”、“私营企业老板欠债外逃”为焦点新闻事件的民间借贷危机波及浙江、福建、江苏、内蒙古、广东等地,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此次民间借贷危机的骤然爆发,使得学术界和决策层重新思量民间借贷的作用、定位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核心问题。

    一 中国民间借贷的现状与风险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正规的银行信贷而言的,主要指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让渡及本息还付(吴国联,2006)。民间借贷风险是指民间借贷行为中,借款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偿债风险以及由偿债风险引发的其他风险。具体而言,中国民间借贷风险主要以规模风险、价格风险、结构风险、违约风险四种形式呈现,这四种风险交织在一起,使中国目前的民间借贷市场存在巨大的潜在危机。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相当比例的民间借贷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而是流入“钱生钱”的投机性利益链条中。

    (一)民间借贷的规模风险:规模巨大,扩张明显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禁止所有的民间借贷,由国家全面垄断金融借贷,任何民间金融机构均是非法的;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及其融资需求的增大,民间借贷率先在浙江省出现,随之在福建、广东、江苏等地兴起。近年来,随着民营经济对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需求的不断扩大,民间借贷规模日益膨胀,客观上已成为中国信贷市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同时也蕴涵着相当大的潜在风险。

    2004年以来,中国民间借贷规模急剧膨胀。官方和一些研究机构对几年来中国民间借贷总规模进行了估算。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估算,2003年全国民间借贷总规模可达7405亿~8164亿元(李建军等,2005)。据花旗银行估计,到2004年底,中国民间借贷规模约为9000亿元(杨光,2004)。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年全国民间融资规模达9500亿元(石朝格、赵彤刚,2006)。2006~2009年,据中金公司估计,全年民间借贷总额分别可达1.7万亿元、1.9万亿元、2.1万亿元、2.1万亿元(毛军华、罗景,2011)。从2010年起,民间借贷出现更大规模的增长,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数据,2010年第1季度末中国民间借贷余额为2.4万亿元,而中金公司估计的全年民间借贷总额则为3.2万亿元(毛军华、罗景,2011)。2011年,民间借贷规模继续扩张,虽然各机构对中国民间借贷的规模作出了不同估计,但他们所估计的民间借贷总量规模都极为巨大。瑞银证券研究报告称,目前中国民间借贷市场的真实规模至少应有2万亿元,甚至可能会达到4万亿元(王涛,2011);中金公司研究报告估计,2011年中期民间金融规模为3.8万亿元(毛军华、罗景,2011);而中信证券研究报告则认为,目前中国民间借贷市场总规模超过4万亿元,约为银行表内贷款规模的10%~20%(朱琰等,2011)。

    当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民间资本规模以及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程度不同,各地民间借贷规模存在较大差异。作为民间投资最为发达的地区,浙江温州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规模十分引人关注。

    民间借贷一直在温州民营企业信贷市场中扮演重要角色,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甚至占民营企业全部资金来源的1/3(吴国联,2006)。近年来,温州民间借贷规模平稳增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测算,2001年温州市民间借贷规模约为350亿元,2002年、2003年与2001年基本持平,2004年末的规模比2003年大约增长17%,为410亿元(郑振龙等,2009)。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监测数据则显示,年末温州民间借贷总规模为750亿元左右;2010年6月的调查数据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规模大约为800亿元,约占正规金融规模的16%(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11)。2011年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处于阶段性活跃时期,市场规模约为1100亿元,占全市银行贷款的20%(吴国联,2011)。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行业和煤炭行业的井喷式发展及民间资本规模不断扩大,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市场一片繁荣,据有关调研估计,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规模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远高于当地同期银行信贷总规模,成为支撑鄂尔多斯煤炭行业、房地产行业的主要资金来源(高和投资,2011)。另外,从“中富公司案”、“苏叶女案”、“祁有庆案”和“梅良玉案”等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案件的涉案金额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