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6月 |
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把就业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全市各级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2年,深圳市政府大力促进充分就业,工作目标涉及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制机制、统筹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等17项。深圳各区、新区均设立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全市57个街道全部建有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634个社区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窗口,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99%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全市全年新增就业人数99413人,促进42652名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24529人实现就业,扶持自主创业34713人,高校毕业生年度内就业率在92%以上。年末登记失业人数38165人,登记失业率2.42%,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一 2012年就业工作基本概况
(一)积极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属地化
为实现本市失业人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近就地享受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实行属地化管理。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克服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人手紧缺等各种困难,齐心协力、主动作为,积极贯彻落实90号文件。一是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对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进行整理,形成全市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编制成《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操作手册》,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指导,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进一步提高全市就业服务质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以信息系统为平台,针对属地化改革新增工作内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改善内部管理机制,有效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台发出《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印制《公共就业服务办事指南》,各区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张贴公告和发放办事指南,为属地化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目前,各类就业服务对象实现就近、就便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措施。
(二)加快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的目标,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目前,完成了总体框架和规划的设计,对就业创业各项业务进行了逐一梳理;研究开发业务经办系统,对业务增量进行了摸底,对系统上线运行进行了测试,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从短期来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一站式”办理,首次将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保业务整合,确保异地务工人员的失业登记办理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从长远来看,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将会把公共就业服务其他30多项业务纳入。未来目标会把培训、劳动关系、仲裁、人才人事等业务逐步纳入,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依托主数据库,做到各项业务有效衔接和电子化处理,实现业务的无纸化管理。
(三)扎实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一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问卷调查,充分了解和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愿、择业心态、择业心理期望,以及对政府提供公共就业政策的需求。积极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加大对“双困”高校毕业生生活援助。开展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和2012年深圳第十六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双向选择大会,“双选会”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7万名大学生,500多家用人单位、20家青年见习基地提供2万多个就业岗位。
二是开展失业人员就业援助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共举办公益性招聘会32场;组织上门走访就业困难人员1587人,慰问就业困难家庭和生活困难的失业家庭928户,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共计157万元;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80人;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45户。
三是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开展2012年度“春风行动”和“南粤春暖”活动,为广大来深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的“四免”就业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手段,开通了官方招聘微博和企业、求职者QQ群,举办了全国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