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2012年,江苏全省法院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密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与此同时,江苏全省法院系统认真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围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司法环境这一重大任务,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积极投身“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2年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案件1003642件,首次突破百万件,审执结952839件,同比分别增长1.51%和0.97%。[1]然而在案件数量继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的情况下,江苏法院系统的审判质量却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案件质量评估的情况来看,2012年江苏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处于全国法院系统领先位次,呈现连续五年都处于全国法院系统领先位次的良好态势。
一 继续深化能动司法的理念与实践
为应对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司法工作所提出的挑战,江苏法院及时转变司法理念和司法方法,适时提出了“能动司法”的理念并在全省法院的各项工作中积极地开展实践,取得了一系列良好的社会效果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随后,江苏法院进一步总结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的工作经验,逐步提炼能动司法的概念意涵、理论内核与制度措施,并在此基础之上大力加强围绕能动司法实践所形成的各种制度与各项措施,检验后金融危机时代能动司法实践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当然,伴随着有关能动司法各项实践的深入展开,江苏法院在加强能动司法制度建设的同时,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能动司法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套以“强化政策考量、平衡诉讼利益、柔性和谐司法、司法能动干预”为主要内容的能动司法的方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并开始在全国法院系统内进行推广。
2011年江苏法院进一步落实能动司法的理念与实践,开始建立健全各项能动司法的工作机制。比如,省法院当年出台了《关于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关于为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把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又比如在有关能动司法的实践上,这一年提出了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握能动司法的重点,立足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引导和规范广大法官充分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司法、柔性司法等方式依法妥善审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2年,江苏各级各地法院继续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深化能动司法的理论研究、教育和实践,进一步扩大能动司法的视野,创新能动司法的形式,提升能动司法的实效。比如南京法院继续加强司法民主建设,苏州法院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无锡法院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常州法院广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镇江法院继续深化法律拥军工作,扬州法院进一步构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基层组织网络,泰州法院加强并注重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南通法院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盐城法院建立并完善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制度,淮安法院深入开展联系企业活动,宿迁法院全面推动“无讼社区”和“无讼村居”建设,徐州法院继续强化审判与民意的沟通互动,连云港法院进一步建立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等经验做法,既深化了能动司法的实践,又形成了江苏各地法院司法工作的特色品牌,既加强了各地法院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又及时地为各级各地党委、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与此同时,省法院也进一步深化能动司法的理念与实践,扩大能动司法的功能与实效,在司法工作中,推出了关于国际金融危机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影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群众工作、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宏观经济形势下涉诉矛盾突出问题等调研报告。这些报告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 充分履行司法审判职责
第一,在刑事审判领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