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2012年以来,江苏全省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建设从江苏的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出发,坚持稳中求进、又好又快的工作导向,突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改善民生坚持与经济发展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大幅增加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切实做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法治是新形势下治国安邦的战略举措,是全体人民推进经济社会、民主政治、生态文明持续进步的不二依托。江苏省委省政府在不断增强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的同时,把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法治江苏建设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问责,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继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行政纠纷能否得到及时、有效、公正、客观的处理是评判法治建设满意度的必然指标,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基本内容。而行政复议制度是政府系统内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定工作机制,是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明确要求,要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办理复议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12年以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带领全省政府及其部门法制系统,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效解决各种行政纠纷和突出问题,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 2012年度江苏行政复议工作概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亲切指导下,2012年江苏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以《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准绳,认真贯彻实施各项方针政策,全面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一年来,江苏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45件,受理4382件,占申请数的81.98%。其中,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76件,占收案总数的18.26%,受理633件,占申请数的64.86%;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69件,占收案总数的81.74%,受理3749件,占申请数的85.81%。[1]2012年江苏省行政复议案件收案和受理情况见图1。
图1 2012年江苏省行政复议收案和受理情况
从统计的情况看,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数量与2011年相比增幅均较大。2012年全省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数比2011年增加了773件,受理案件数增加了812件。2012年与2011年收案数量比较见图2,受理案件数量比较见图3。前几年,省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收案数一直在提高,直到2011年出现回落。[2]2012年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收案数继续下行,省级收案数比2011年减少92件,省政府的受理数比例比2011年有所下降。从统计数据看,行政复议案件目前仍然集中在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