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一 江苏省慈善事业的发展概况
近年来,随着江苏经济的腾飞,慈善事业也驶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在2013年1月19日举行的“慈善的力量·2012中国慈善年会”上,江苏省获得“2012中国慈善年度推动者”称号。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江苏省接受社会捐赠总额23.5亿元,公益性支出15亿元,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1]截至2012年12月底,江苏省全省慈善基金总量累计140.65亿元(含合同认捐约101.09亿元),[2]各类慈善基金会总资产超过65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注册登记的慈善基金会已达415家,约占全国基金会总数的1/7。[3]在2012年8月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会上,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等11个城市获“全国公益慈善七星级城市”最高等级认定,占全国该项总数(27个)的40.7%;另有16个县级市进入全国百强城市行列。[2]江苏省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强大的经济实力,得益于当地上善若水的城市品格,也得益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扶持。2011年4月21日,江苏省委全会郑重提出“努力率先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创新被列入江苏省“十二五”的“八大工程”。
江苏慈善事业发展与全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路向是一致的。2004年6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管理”。2011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并重点提出,“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江苏慈善事业的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对慈善事业而言,慈善不仅是一种公民品德的体现,更是一种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现,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它通过价值观、财富和知识在政府、企业、慈善组织和公众之间形成良性的流动和分配,以帮扶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是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中兼具柔性互动和显性社会效果的一种方式。慈善是从社会需求出发,通过自上而下的政策创新和自下而上的行动创新,寻求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衡点,从而实现社会创新和社会转型。在此过程中,首先,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在立法层面,政策创新正在地方蓬勃开展,湖南、广州、上海、深圳、成都等地出台的相关条例,已经体现出“小政府、大社会”的政策思路。开放社会市场,培育社会组织,慈善事业逐渐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亮点,通过政策创新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的责任,不断探索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边界,从而逐渐确立社会转型的方向。在操作层面,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的类别和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在多地实践中,政府已经不仅仅把慈善组织视作专业化的捐赠管理机构,而是将社区服务、养老助残、灾害救援、社会救助等一些服务事项以及课题研究、政策草拟、标准研制、考核评价等管理事项,转移和委托给慈善组织。其次,慈善组织的蓬勃发展和专业化运作方式给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慈善组织由于自身的公益性和专业性,比政府更能深入地了解公众的需求,可以直接瞄准政府公共服务的薄弱点发力,更加快捷、直接地作用于受助群体,其专业化和透明化的运作方式,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战略,同时也可以成为政府实现社会自治和管理创新的助推力,对社会而言,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也是公众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可见,慈善事业的凝聚力和资源整合力对于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也是政府、慈善组织、企业、公众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过程。因此,建立一个以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