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4月 |
一 CEPA的发展背景
2003年10月17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即CEPA)正式签署,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CEPA是中国内地对外签署、全面实施并完成WTO审议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议,是目前内地对外商签署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1]。其签署和实施的背景主要有如下三点:
(1)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从1990年到21世纪初,世界货物贸易占GDP的比重从30%左右上升到40%左右,到金融危机前达到了50%以上[2]。1990年之前的20年中,平均每个WTO成员参加的优惠贸易协议数量仅保持在2个左右,而到2002年上升到约8个,到2010年已经达到12个。2002年欧元在欧元区12国的正式流通更是让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浪潮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中国也积极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2002年在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澳港与内地经贸互动关系需要新定位。改革开放后,澳门和香港一直是内地对外经贸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多年来,澳港与内地形成了高度紧密的发展格局。加入WTO之后,内地经济按照WTO规则实现对外开放水平和标准大幅提高,而澳门和香港在内地对外经贸活动中原有的优惠角色需要重新定位。来自澳门和香港的贸易和投资占内地对外贸易和投资总量的比重不断下降。在一国两制方针下,通过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放宽服务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减少和消除双方贸易和投资中的制度性障碍,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各方发挥比较优势,成为经贸合作发展的内在要求。
(3)澳港经济发展需要新动力。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后,受发达经济体衰退和世界经济发展放缓等诸多因素影响,澳门和香港经济遭遇严重困难。同时,澳门经济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制造业需要转型升级、博彩业一业独大、产业结构需要多元化等诸多问题。而无论是在曾经的亚洲金融风暴还是刚刚经历的全球金融危机中,中国内地经济在世界舞台上独树一帜,成为无可争议的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经济增长极。因此,澳港地区需要中央政府拿出一个实施时间表和开放程度都领先的自由贸易协议,其目的不仅在于促进港澳经济外延增长,更注重其结构调整、升级,维持其可持续发展。
二 CEPA的发展历程
如今CEPA已经走过9年多,在这9年多中又签署了9个补充协议,为澳门与内地之间经贸发展不断提供更多优惠安排,不断加深两地经济的融合。同时,CEPA是一个开放的自贸区协议,内地对外签署的任何协议有超过CEPA的,都会写入CEPA的补充协议。
2004年起生效的初始,内地与澳门CEPA包括三个部分:(1)货物贸易,即内地对澳门273种(内地2001税号)产品实行零关税,占澳门总出口的96%,占对内地总出口的93%,其中甚至包括部分尚未在澳门生产的产品。(2)服务贸易,即对澳门18个服务行业提前开放,其中包括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广告、会计、建筑房地产及相关专业服务、医疗及牙医、分销、物流、货代、仓储、运输、旅游、视听服务、法律、银行、证券、保险及增值电信服务。同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包括对澳资企业取消股权比例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等。(3)推动两地的投资便利化,包括七个领域的合作:①投资促进;②通关便利化;③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④电子商务;⑤法律法规透明度;⑥中小企业合作;⑦产业合作。
补充协议一于2005年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在货物贸易方面,内地对第二批共190种(内地2004税号,下同)原产澳门的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连带首批零关税清单的311种货物,合共有501种原产澳门货物享有零关税优惠。新增的190项货品中,相当部分为纺织成衣产品,这对于以纺织成衣出口加工为主体的澳门制造业来说,具有相当的发展潜力。在服务贸易方面,扩大开放其中11个服务行业,并新增开放机场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商标代理服务、职业介绍服务、人才中介服务、专利代理服务8个服务行业。
补充协议二于2006年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在货物贸易方面,内地将对“澳门制造”的产品进口实施全面的零关税。同时,内地海关与澳门有关部门定期举行CEPA原产地标准磋商,制定科学、务实、有效的原产地标准,既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