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3月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环境保护与区域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土地资源承载力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京津冀首都圈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城市空间拓展与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当前,在城市化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下,进行京津冀首都圈土地资源综合承载力评价,揭示土地资源承载压力,对优化配置区域土地资源,形成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空间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 土地综合承载力内涵及评价方法
(一)土地综合承载力内涵
随着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的日益凸显,早在20世纪承载力(Carrying Capacity)研究就已被重视,并作为一种定量指标得到了广泛应用。1921年,帕克和伯吉斯将“某一特定的环境条件(如营养物质、生存空间、阳光等生态因子)组合下,某种生物个体存活数量的最高限”称为承载力。随着承载力研究的不断深入,人类在面临粮食危机、土地日趋紧张的前提下,美国学者威廉·阿伦(1949)提出土地资源承载力,即在维持一定利用水平且不引起土地退化的前提下,一个地区能够永久供养的人口数量和支持的人类活动水平。随后,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持续深化研究。
在我国土地资源生产能力研究中,土地承载力是指:“在一定生活条件下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及在一定生活水平下承载的人口数量”[1],包含四个要素:生产条件、土地生产力、人的生活水平和被承载人口的限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源承载力是指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利用本地的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智力、技术等,在保证与其社会文化准则相等的物质生活水平下,所能够供养的人口数量”(聂庆华,1993)。吕贻峰(2001)定义为“在一定区域内的土地生产的自然潜力和一定投入条件下,可能生产的食物总量与一定的人均消耗量的总和之比的一个动态估算,即土地人口承载量”。王书华等(2001)提出土地综合承载力定义,即在一定时期,一定空间区域,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条件下,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人类各种活动的规模和强度的阈值。承载体不仅仅是人口,而且是人类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2005)指出在一定时期,一定空间区域和一定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条件下,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人类各种活动的规模和强度。可见,土地资源承载力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具有多重目标。
土地综合承载力的承载主体包括了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在内的所有土地;承载对象包含人口及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承载目标概括了粮食安全、人地协调、环境和谐、生态平衡、区域可持续;承载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可调节的综合系统。其核心内涵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物质供应能力,即由土地的养育功能所决定的,指能够永久供养的人口数量,它是土地承载力最基本的含义,使以测算耕地人口承载量成为研究和应用主流。
(2)空间提供能力。它是由土地的空间承载功能所决定的,因土地的地质力学承载力的基础及不可移动、不可展延的稳定空间,使土地上下一定垂直范围内提供人类生产生活、休闲娱乐等活动空间,能承载一定的人类活动、建筑体。此能力促使了土地的建筑承载力、开发建设规模承载力等的研究。
(3)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土地是由土壤、植被、地表水及表层的岩石和地下水等诸多要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具备保持生态性能稳定和环境保护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能力。此能力促使了土地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研究,并结合物质供应能力、空间提供能力,而使土地综合承载力成为当今研究主流。
(二)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方法
随着人口、资源、环境研究的深入,承载力评价呈现从定性描述向定量化、从静态分析向动态预测、从单因子评估到系统综合决策、由封闭区域扩展到跨区域的开放区域的发展趋势。当前,土地承载力评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耕地人口承载力评价方法
这种评价方法以测算耕地生产能力为主,主要是测算一定时期一定区域耕地资源生产的粮食能够养活人口的数量。测算主要关注时间、人民生活水平、耕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结构4个要素,测算方法主要有农业生态区域法、单因子作物潜力估算法、多目标决策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