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3月 |
一 基本理念
“京津冀”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所辖地域,其面积达20.03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95万平方公里,平原区面积9.08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区总面积的54.67%和45.33%。在京津冀地区,北京市所辖区域面积占8.39%,天津市面积占5.95%,河北省面积占85.68%。在河北省所辖区域,山区和平原面积分别占京津冀总面积的49.12%和36.54%。与京津周边相接壤的河北省地市行政区有张家口、承德、唐山、廊坊、保定和沧州,面积13.25万平方公里,占河北省总面积的77.21%。
“水资源承载力”概念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国外专门研究较少,一般仅在可持续发展文献中简单地涉及。国内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水资源承载力概念、内涵和评价方法的探讨。“水资源承载力”迄今仍是一个外延模糊、内涵混沌的概念,概括起来有三种类型。一是“水资源开发规模论”,认为“水资源承载力”是在一定社会技术经济阶段,基于水资源总量,通过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所获得的,且最合理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最大规模。二是“水资源承载最大人口论”,认为“水资源承载力”是在某一具体的发展阶段下以可以预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为依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为前提,在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条件下,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人口容量。三是“水资源支撑社会经济系统持续发展能力论”,认为“水资源承载力”是某一地区的水资源在某一具体历史发展阶段下,以可预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为依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为条件,经过合理优化配置,对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撑能力。
本质上,水资源承载力是自然环境中客观存在的、可更新的、在不导致自然生态系统恶化前提下可被人类社会利用的淡水数量多少,至于它是被用于农牧业、工业、生活或城市人工维系生态环境的数量或规模,即它能维系多少人口、支撑什么样的经济社会规模及其是否可持续,与水资源承载力的自然属性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而是归属于社会发展理念中的水文明、水文化和经济社会属性范畴的问题,是人类社会如何适应自然环境的问题。采用相同的人均水资源量或地均水资源量等指标,度量不同气候区或不同发展程度地区的自然界水资源承载能力,存在主观性内涵,包括了认同了低效、高耗水资源的不合理性。
换言之,对于一个完整的水资源系统区来讲,有多少水资源可以被利用,主要取决于当地的降水条件。这些水资源量如何利用,生活、工业、农业和生态环境各用水多少,应支撑什么样的经济社会发展规模、水文明程度和维系什么样的生存环境状况,与现实社会发展理念和当地区域气候条件密切相关,这不影响水资源承载力大小的客观存在,只影响水资源利用效果。相同数量的水资源量,在不同气候区或不同发展程度地区,所能够维系的人口数量或经济社会发展规模是明显不同的。科学发展观实践愈深刻、水文明和水文化程度愈高的地区,相同数量的水资源量所能够维系的人口数量或经济社会发展规模愈大,反之,愈小,水资源浪费愈严重。当然,区域水资源利用须基于生态与环境良性发展作为前提条件,不包括维系自然生态环境功能的水量。
本文中采用的“区域水资源承载力”是指基于一定时间尺度水文循环周期(一般不小于10年)的、源于当地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多年平均可被利用的水资源量。文中所涉及的多年平均雨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多年平均用水量或地下水开采量,是基于1998~2010年期间的相应平均值,它们的现状量采用2006~2010年期间平均值,资料源自1998~2011年期间《海河流域水资源公报》和相应省、市水资源公报中数据。
二 水资源量与现状
(一)多年平均水资源量
多年平均水资源量是指某一均衡时段(一般不小于10年)的逐年水资源量之和与相应时段年份数的比值,一般分为雨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由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之和减去计算中二者重复量构成。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是一个地区水资源状况的总概括和富有程度,其中包括自然生态环境所需用水资源量。多年平均雨水资源量是一个地区水资源形成能力的表征指标,是当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