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活态性保护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界普遍认同的一种保护原则。其作为一种保护的原则很少存有异议,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中如何进行活态性保护则成为关键。2007年,国家“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给如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提供了答案,但由于还处于试验性阶段,因此,当时设立的10个文化生态保护区暂定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0年,文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2年,文化部发布的《“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则指出要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建设模式和整体性保护方式。“文化生态保护区”已经不再是“实验区”,但其建设模式和保护方式等仍然需要探索。本文通过对罗山皮影戏的传承江湖分析,拟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进行实证性思考。
一 罗山皮影戏传承的地理区域与文化生态概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形式、语言环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共同构成的区域及环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保护的对象应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状地所属区域及环境的文化生态系统。我们通过罗山皮影戏传承的地理区域与文化生态概况考察,简要了解罗山皮影戏传承的区域及环境,然后再具体分析罗山皮影戏的传承江湖即其文化生态系统。
罗山皮影戏传承的主体区域在罗山县境中南部及中南部毗连地区。从地貌来看,这部分地区都属于淮河以南的低山丘陵地带。北部属平原,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易于大戏如豫剧、曲剧等行走、搭台,中南部属于低山丘陵地带,地势不平,交通不便,大戏进不来,搭不成台。皮影戏则由皮影戏传承人背起一担箱就可以游走于山野乡间,不避地势、交通的复杂。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已八十高龄的岳义成老师傅在雨中的山野小路上依然健步如飞,行似年轻小伙,这与他一辈子在山野乡间奔走唱皮影经历密切相关。
罗山县的历史文化也为罗山皮影戏的流传提供了文化氛围。明清时期,就有外来商贾来罗山经商,兴建会馆戏楼。河口寨金龙寺大王庙戏楼就是湖广商人于乾隆三十六年所建。此外,罗山虽属河南,表现出中原文化的风采,但地处淮河以南,且南部与湖北大悟县接壤,历史上又与其有地域联系,也受到荆楚文化的浸润,罗山地域文化生态显示出豫风楚韵的特点。这种特点正如罗山县地形地貌所显示的东北低,西南高的特征,西南高,可接吹来的北风,东北低,可入流进的溪流,风拂水润形成豫风楚韵的自然生态。这种自然生态进一步影响到百姓的生产生活,形成独具特色的地域民俗文化,而罗山皮影戏正是这种具有豫风楚韵文化生态特征的地域民俗文化典型代表。
二 罗山皮影戏的传承江湖及其构成分析
皮影戏是江湖中的一个行当,像其他行业一样也要走江湖。“江湖”一词语出《庄子·内篇·大宗师》中的“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里的江湖指的是广阔逍遥自在适合性情的地方。北宋范仲淹《岳阳楼记》中“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里的江湖则用来指民间社会,有与朝廷相对的意思。近代以来武侠小说里侠客所闯荡的社会也被称为江湖,古龙先生在其一本武侠小说里还为读者留下一句经典台词: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上述为我们提供了江湖的两方面特质,一方面江湖是一种边缘性的社会存在,另一方面江湖是一种民间性的文化存在。因此,笔者认为江湖是与官方制度及行事方式和对象范围不同的存在于民间社会中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罗山皮影戏的传承便依赖于皮影戏的江湖,也就是皮影戏传承的社会文化生态。罗山皮影戏传承人演艺的同时,也是在皮影戏江湖上行走,演艺的过程也是罗山皮影戏的传承江湖逐渐生成的过程。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四个方面的因素共同构成了罗山皮影戏的传承江湖。一是自然环境,即传承人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表演情境,即传承人从艺演出的现实语境;三是网络关系,即传承人相互交往所形成的一种无形的社会组织关系网络;四是信仰习惯,即传承人的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