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6月 |
作为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媒介受众福利是通过政府主导实施媒介补贴政策,使广大受众在媒介资源分配、权利保障、多样性保护、媒介素养提高以及信息鸿沟缩小等领域全面获益,从而在整体上增进全民媒介资源的平等使用。
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带给用户全新媒介体验的同时,也给媒介受众福利带来新的挑战。例如,新的接收设备带给受众沉重的经济负担,新的媒介环境造成新的伦理问题,新技术伴随而来的信息不平等,新业务带来的服务盲区以及新的体验方式造成的健康隐忧,等等。韩国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已经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值得参考和借鉴。
一 优化新技术环境下的视听服务成本体系,降低用户费用
视听服务是一项高科技、高投入的行业。面对电信及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如何从认识及实践上重新确立视听服务的理念,建构新的受众服务评价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韩国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的工作重点。
(一)推出用户便利指数,重建视听服务费用的概念体系
数字网络新技术的产生和推广带来了产品扩散初期的高额使用费。为了有效评估新兴技术的实际利用率和收益率,必然要建立新的收益评估体系。这样的评估体系不仅是为了监控新兴服务的实际发展情况并优化服务系统,更是为了监测受众实际收益率并及时采取对策改善受众福利状况。
为此,韩国传播委员会重建了视听服务费用的概念体系,其核心就是推出了用户便利指数。该指数是通过比较电信服务的收益与服务费用之间的差额来计算的。通过测量多样化的具体收益而得出的用户便利指数,成为统计受众福利的量化依据,有利于促进电信服务业优化管理、提升效率,也进一步提高了用户使用服务的收益率。
(二)引入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提升行业整体的竞争力
2011年1月13日,韩国传播委员会发布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MVNO)市场准入政策,并与电信运营商之间达成协议,包括为MVNO供应手机和提供增值业务的计划、MVNO和设备供应商之间的互操作以及共享设备安装费用的计划。韩国传播委员会此举旨在改善行业竞争环境,增强行业竞争力,从而降低用户的媒介使用费,提升服务质量。
(三)联合部署视听服务相关基础设施,提高设施利用率
根据韩国《电信业务法》(Telecommunications Business Act)第63款,公共承运人可以在新开发的住宅区或重建区共同部署新的电信设施,包括管线、钢塔或者桥塔。2011年,韩国总共部署了17个项目,在建设成本上节省了48亿韩元[1]。基础设施的联合部署,有效降低了资源的消耗,更是在客观上降低了用户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受众福利。
二 受众福利补贴性措施和个人权利保护
让每一位公民都平等地接近、使用媒介,让信息流抵达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是推进媒介公平和受众福利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新媒介环境下,韩国传播委员会的一系列措施践行了上述原则。
(一)增强对低收入边缘群体的支持与援助
1.帮助残障人士使用视听服务
为保障视听残障人士使用视听服务,韩国积极推进有关各项扶持性政策。节目内容方面,韩国传播委员会通过广播服务提供商,为残障人士推出特殊服务,如提供带有闭路字幕、符号语言的节目。此外,韩国传播委员会还大力支持针对残障人士的节目制作。2011年,4个主要地面广播公司播出的带有闭路字幕节目占总播出节目的96.9%;为残障人士提供节目的服务提供商从46个增加到53个[2]。在设备方面,韩国传播委员会积极增加针对残障人士的电视设备或其他设备的数量。2011年韩国传播委员会供应了1.63万台接收设备,到2011年底,提供的接收设备累计达到15.25万台[3]。在法律制定上,2011年6月30日,韩国传播委员会颁布了《针对残障人士的广播指导方针》,具体规定了为残障人士提供广播节目的服务提供商、节目内容、目标和时间。
2.乡村地区视听媒体设施的部署
在数字网络技术环境下,为了弥合乡村和城市之间日益扩大的信息鸿沟,加强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有针对性的视听服务,韩国传播委员会与中央和地方政府、服务运营商保持紧密的合作,有效推动了网络部署。到2011年12月,86%的乡村地区和98%的城市地区建设了宽带融合网络[4]。同时,新媒体技术也在乡村地区开始应用。2011年,韩国传播委员会在乡村地区建立了“生活导向型”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