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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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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国数字媒体版权管理研究报告

    作者:王颖 出版时间:2015年07月
    摘要:

    随着数字媒体的快速发展,版权保护制度受到真正的挑战。2014年数字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版权之争层出不穷,矛盾频发,成为当前热点。对此,我国政府以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为主要任务,通过积极监管来应对技术发展带来的版权问题,保障媒体发展环境。

    Abstract:

    This report is a summary of the digital media management in 2014.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digital media,the copyright protection system faces real challenges. In this year,copyright disputes between digital media and traditional media emerged in endlessly and became a hot spo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akes the digital copyright protection and regulation of online reposts as its main tasks,actively supervises the copyright problem brought by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media developmental environment.

    伴随数字媒体技术的突飞猛进发展,新问题也层出不穷,成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特征。版权保护制度在数字、网络技术的运用和发展的大背景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2014年数字媒体的版权之争不断,数字媒体的版权管理成为绝对热点。

    一 数字版权发展态势

    (一)数字版权产业引领行业发展

    数字出版已经发展为全球趋势,在亚马逊,每销售100本纸质图书,就会销售105本电子图书。我国数字出版产值于2009年超过了传统出版业产值,增幅到达了50%。数字版权产业随之发展飞速,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盛大文学为例,2014年盛大的版权收入为2013年全年收入的四倍多,而其在2013年的年收入为11亿~12亿元。[1]

    (二)视频网站版权风起云涌

    近年来,网络视频发展呈上扬趋势,已经成为我国第五大互联网使用方式,面对广阔市场,网络视频行业竞争激烈。

    网络视频以内容为核心竞争力,版权内容是吸引用户和广告主的关键。各大视频网站大力抢占优质内容,通过版权独播来体现内容差异化。随着视频版权逐渐走向规范化,优质版权内容带来充分的用户流量,因此各大视频网站针对优质版权内容的竞争仍然很激烈。以乐视网为例,2012~2014年其版权分销的收入分别为5.55亿元、6.25亿元、7.04亿元。2014年,腾讯视频以2.5亿元购买了《中国好声音》网络版权,爱奇艺以2亿元购买了2014年湖南卫视五档综艺节目网络独播权。据统计,视频网站的版权总支出已经超过50亿元。

    乐视网凭借其行业内最全的版权库处于一枝独秀的地位,但是其版权分销模式也面临盈利增长瓶颈。版权分销模式能赚取差价,还能减轻其他视频网站独家购买版权的压力,从而带来业绩增长,但是通过版权分销模式是否可以长期赢利成为疑问。爱奇艺宣布2014年将结束内容分销,加大优质内容独播版权的投入,花更大投资购买优质内容。实现内容采买与自制并行战略。

    “独播”、自制节目成为网络视频行业的关键词。随着版权正版化之路,高昂的版权费迫使视频网站加大自制节目,2014年也被称为视频网站制作剧元年,他们试图通过自制改变依靠版权生存的方式。2014年搜狐针对自制的投入是2013年的2倍;优酷土豆在2014年投入3亿元做自制节目;乐视网对自制剧的预算投入占到每年10亿元内容投入的10%~15%,2015年将增大到1/3左右。[2]

    “独播”实为电视台与视频网站之间的竞争,优质的版权内容带来激烈竞争。2014年5月,湖南卫视发表声明,称将不再分销本台自制节目,自制的节目将由自己打造的互联网视频平台芒果TV独播。据估算,因为不再出售版权,每年至少损失4亿元的版权费。随后,安徽卫视也推出独播策略,宣布终止《我为歌狂2》第二季版权转让合同。而央视独播世界杯赛事直播权,仅在CNTV平台使用。

    二 数字媒体版权纷争不断

    (一)新闻App“今日头条”引发版权纷争

    数字媒体等新媒体的迅速普及和发展,使得传统媒体的内容被数字新媒体无偿、无限制地使用的现象日益突出,矛盾日益激化。新闻App“今日头条”引发的纷争正是这一矛盾的突出体现。

    2014年6月初,《广州日报》对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提出著作权诉讼。6月5日,新京报发表社论《“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认为:“今日头条”是手机App软件,其经营模式是汇整和转发当日新闻,自己并不生产新闻。转发他人新闻作品应该付费是版权法的基本要求,“今日头条”的经营模式实质是对版权的侵犯。“今日头条”的口号是“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显然,“今日头条”也清楚自己的模式,不是内容生产者。但是,“搬运新闻”的实质是“搬运版权”。[3]6月24日,搜狐以侵犯版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今日头条”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索赔1100万元。6月16日,随着国家版权局表示对“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今日头条”引发的版权矛盾成为关注点。

    近年来,数字媒体发展迅猛,由于其转载便捷、从业人员版权意识薄弱,随意转载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维权收效甚微,虽有传统媒体提起诉讼,但是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矛盾。“今日头条”引发的版权之争一时间成为热议话题,不仅是因为涉及了移动端媒体、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更与有关部门的介入有关。这个传统媒体与数字新媒体权利磨合的典型案例,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