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2014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商事仲裁、独立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领域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其近年来率先引进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也已切实落地并逐步展开,丰富了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工作的内容。该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一定程度上也存在民众影响力不够深入、国际影响力有待提高等方面的困惑,需要进一步完善。
In 2014,Bei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BAC)has achieved new progress i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and enriched the content of arbitration as they initiated an assessment system for the disputes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Meanwhile,the BAC has made active explorations and achieved considerable results in arbitration regulation,professionalization and globalization. However,further improvement is still necessary as the arbitration failed to achieve sufficient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influence.
北京仲裁委员会设立于1995年9月28日,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现聘有445名仲裁员,均为精通法律并在经贸等相关领域中具有资深专业水准且道德品行良好的国内外专家和学者。自设立以来,北京仲裁委员会已迅速成长为在国内享有广泛声誉、在国际上亦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仲裁机构。
2014年,北京仲裁委员会秉持“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理念,坚持国际化标准,以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为核心,积极探索,不断开拓,推进商事仲裁工作的创新,在商事纠纷仲裁、调解以及新兴仲裁领域都取得了良好成绩。北京仲裁委员会正努力成为一个集仲裁、调解、建设工程评审等在内的纠纷多元解决中心,一个关于纠纷多元解决的信息交流、培训研究和宣传推广的中心,成为推动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 多元争议解决工作再创佳绩
2014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在过去成绩的基础上,抓住商事仲裁这一工作重点,全力保证商事仲裁案件的裁决质量,保证仲裁公正性、专业性、高效性的同时,积极推进纠纷的调解工作,提高纠纷化解的效率,并将关口前移,率先引进近年来国际上新兴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这一争议解决新模式,发挥争议评审员在建设工程中提前介入、全程追踪、预防和化解纠纷的作用。
(一)仲裁案件的数量及标的额明显提升,案件类型更趋多元化
相对于2013年,2014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仲裁案件无论是数量还是标的额均有较大幅度提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2041起,案件标的额约合160亿元[1]。案件数量比2013年增加414件,标的额比2013年增加39亿元。
1.仲裁案件数量增幅明显
自2011年以来,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数量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分别由2012年的比前一年增长两件、2013年的增长154件,到2014年比2013年增长414件。其中,2014年度的增幅最为明显。
图1 北京仲裁委员会2011~2014年仲裁案件数量变化情况
仲裁案件数量的增加,与前几年北京仲裁委员会扎实的工作密切相关。近几年来,北京仲裁委员会更加强调团队优化管理,注重争议解决的专业化,通过制定先进的规则制度,选拔优秀仲裁员,为争议主体提供优质的多元服务。同时,近年来也加强了对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走访、培训、举办“北仲杯”全国高校商事仲裁征文大赛等方式,扩大了商事企业对仲裁工作的了解,促进了企业在商事活动中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2.仲裁案件标的额明显提高
图2 北京仲裁委员会2011~2014年仲裁案件标的额变化情况
2014年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标的额达到160亿元,相比2011年增长41亿元,相比2013年增长39亿元。受理案件总标的额的提高,一方面与案件数量增加有直接关系,另一方面,2014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大标的额的案件也有所增加,其中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便有31件,可见越来越多的商事主体更加信赖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水平,将更多重大疑难、争议金额大的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处理。
3.案件类型更趋多元化
在2014年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业务中,案件类型更加丰富化,除涵盖了建设工程类、买卖合同类、借贷合同类、租赁合同类、技术合同类等领域的争议纠纷之外,新兴的金融投资类、影视文化类、知识产权类、信息网络类、特许经营、旅游服务类等新型合同的案件数量也有所增加。
(二)独立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为促进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北京仲裁委员会不断开拓创新,自2007年便制定了《调解规则》,并于2011年就成立了独立的调解中心负责商事纠纷的调解。北京仲裁委员调解中心是我国较早在仲裁委员会中建立的专门调解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是与仲裁工作并列的案件独立调解通道,从案件受理之初开始就只对案件进行调解,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因而不同于在仲裁程序中进行的纠纷调解。
2013年4月27日,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等8大行业16家调解机构,发起成立了国内第一个行业调解机构联合组织——北京调解联盟。在2014年,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参与金融体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2014年7月10日,北京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