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重要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对湘、鄂、黔、渝四省(市)的各级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现状进行梳理,结合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研究情况,旨在分析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发展现状、特点和不足,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ujia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ultural heritage of ethnic of minorities in our country. Its inheriting and protecting has deep historical and realistic meaning. This thesis is based on the items that involved Tujia in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sts,teased its current situation,of inheritors in Hunan,Hubei,Guizhou province and Chongqing provincial city.,then used a combination of local correlated polices and laws and present academic studies. Aiming to analyzed its current situation,characteristics and deficiency,and put forward some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in order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practice.
土家族是我国南方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之一,族称虽然出现较晚,但其先民很早便在我国南方繁衍生息了。“仅就土家族的先民巴人中的一支在这里披荆斩棘的生活经历来说,起码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1]土家族现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贵州、重庆四省(市)接壤的武陵山区,尤以湖北恩施、五峰、长阳,湖南湘西,重庆黔江、石柱、酉阳、秀山、彭水以及贵州沿河、沿江的2州1区8县为主要聚居区。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土家族人口为835.39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46%,是我国少数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下文简称“非遗”)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和实践探索经验。
一 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现状
非遗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是所有以非物质形态表现出的文化遗产的总称。一个民族长期的发展变迁,使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性、多样性,以及多民族文化的共享性和融合性。因此,为使本文的研究更具有指向性和针对性,文内所涉及土家族非遗的基本范畴,一方面是以我国官方公布的四批四级非遗名录为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借鉴了谭志国在《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提出的土家族非遗分类标准[2],以下述四个要素梳理各级名录中的土家族非遗项目。第一,项目以“土家族”命名,是该民族独有的传统文化,比如“土家族哭嫁歌”、“土家族梯玛歌”等。第二,项目由土家族主要聚居地区申报,是当地土家族民众与其他民族共享的,具有地域性特点的传统文化,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是土家族,比如“都镇湾故事”由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申报,代表性传承人是孙家香(土家族)[3]。第三,项目是土家族民族史的再现,比如反映土家族早期民族神话或英雄传说的“廪君传说”(湖北省)、“巴将军传说”(重庆市)。第四,一些汉族传统文化形式在传入土家族地区后,被土家族民众广泛接受,并融合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形式传承下来,比如“桑植民歌”就集中了土家族花灯、薅草锣鼓调、哭嫁歌等传统文化形式[4]。
表1 国家级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土家族非遗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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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布的国家级非遗四批名录中,按以上要素标准可计入土家族非遗的项目共42项(见表1),分别为第一批14项、第二批含扩展13项、第三批含扩展9项、第四批含扩展3项。其中,湖北省19项、重庆市12项、湖南省18项、贵州省4项、四川省1项[5],尤其是湖北、湖南两省在第一、二批申报项目最为集中。在项目类型上,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民间文学四类占很大比重,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民俗类比重很小,传统医药类项目则缺失。
按照上述统计方法,湘、鄂、黔、渝四省(市)级非遗名录中可列入土家族非遗项目的总数达到了222项(见表2)。其中,湖北省70项、重庆市70项、湖南省43项、贵州省39项。
表2 湘、鄂、黔、渝四省(市)土家族非遗项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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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1和表2可看出,土家族非遗在分布现状上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其一,总量丰富,类型多样,优势项目突出。国家级项目中,土家族非遗占项目总量的3.06%[6],这在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中具有一定的数量优势,除传统医药类空缺外,其他九种类型均有多个项目支撑。而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类更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优势项目突出,集中反映了土家族在民间艺术上形成的突出成果。重庆市的优势项目集中在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戏剧和传统技艺类,湖北省在传统音乐、传统舞蹈和曲艺类上优势明显,湖南省集中在传统技艺和民俗类,贵州省则是传统戏剧和民俗类项目突出。
其二,分布均衡,文化共享,民族特色鲜明。绝大多数土家族非遗项目在湘、鄂、黔、渝等地均有分布,比如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吊脚楼营造技艺在国家级名录中就由湖北、湖南、重庆三处共享,哭嫁、花灯戏、傩戏、摆手舞等项目也都进入了各省级名录,由此形成了土家族非遗在武陵山区多地共享传承的文化格局。此外,以薅草锣鼓、民歌、号子、摆手舞、傩戏为代表的传统艺术表演形式,也充分展现了武陵山区土家族具有的山地农耕文化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品格。
其三,工作稳健,体系健全,非遗基础厚实。在国家级非遗名录指导下,湘、鄂、黔、渝四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