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2014年鲁甸抗震: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协同机制发挥更大力量

    作者:郭虹 钟平 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摘要:

    2014年“8·3”鲁甸地震是我国继2013年“4·20”芦山地震后又一次损失严重的自然灾害。鲁甸地震因震级较高、震源浅、次生灾害频发、人口密度较大、建筑标准低等原因,导致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严重。灾后政府迅速响应,社会组织有序协同,形成了“政府主导、平台合力、基金搭台、专业服务、在地扶持”的协同救灾模式,为我国自然灾害救助史增添了浓重的一笔。

    一 背景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北纬27.1°,东经103.3°)发生6.5级地震,此次地震震中位于鲁甸县龙头山镇,震源深度12千米,共涉及云南、四川、贵州3省。截至8月13日,地震造成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永善县和曲靖市会泽县108.84万人受灾,617人死亡,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群逾108万。地震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8月4日11时,国家减灾委根据灾情,决定将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等级提升至Ⅰ级。

    二 社会组织参与鲁甸抗震救灾的经验

    据云南民政厅和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鲁甸地震灾后重建办公室统计,参与鲁甸救灾的社会组织共有186家(其中云南本地机构8家),近2万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与了灾区的救援服务工作。各社会组织在紧急救援和过渡安置阶段的工作主要有:生命搜救、协助部队废墟救人和运送伤员、掩埋遇难者、运送物资、在灾区协助发放物资、协助灾民转移、协助安置灾民、协助交通疏导、勘察灾情、协助基层政府的救灾工作,协助搭建帐篷或简易住所,为集中安置的灾民提供清洁饮水、食品、衣物、药品、生活包、日常起居用品等,为集中安置区的孩子和家长提供心理抚慰,社会组织救灾信息收集和发布等。

    鲁甸救援是社会组织在“4·20”芦山地震救援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参与行动。在芦山地震救援中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社会协同机制在此次救援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地震发生后,社会组织汲取汶川、芦山地震的教训和经验,建立了多种平台,促成了社会组织、志愿者和政府之间的协调合作,使灾害救援中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渐成体制。在政府、基金会、NGO、志愿者个人之间,逐渐形成“政府主导、平台合力、基金搭台、专业服务、在地扶持”的社会组织协同救灾模式。

    1.政府主导

    地震发生后,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当前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妥善做好群众安置工作;有关方面要抓紧了解灾情,组织群众避险,全力投入抗震救灾;要加强余震监测预报,密切防范次生灾害发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千方百计抢救被掩埋和受伤人员,要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要保障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和通信畅通,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地震之后,国家减灾委紧急启动国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面对灾情,政府部门一方面组织各个部门迅速启动紧急预案,应对灾情;另一方面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区开展服务提供方便,合力规划接收来自全国各地的物资援助。鲁甸县民政局在政府大楼一楼平台醒目位置设立了社会组织报道、登记地点,记录社会组织名称、规模、注册地点、服务地点、服务类型等信息。对于有经验、有救灾计划的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后为其在灾区提供服务提供一定便利。对于没有明确救灾计划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需求信息和建议。对于来自全国的志愿者,也在简单的登记之后,将其派往合适的工作岗位,指导其有序参与救灾。

    同时,政府在鲁甸划定了三个指定的物资接收点,派遣志愿者前往协助,接收来自全国各地的救灾物资,如帐篷、棉被、彩条布、衣物、饮用水、方便面、药品等。政府指定物资接收点,一是便于物资集中分类存放,科学保存,减少损耗;二是可以根据不同地方的需求进行合理调配和发放;三是可以统一接收来自社会各界的非指定性物资捐赠;四是便于统一管理、登记,更好地对国家资金、捐赠人负责。

    政府主导在“8·3”鲁甸地震救援中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相较于之前的几次地震救援,政府逐渐接纳、认可了社会组织、志愿者在地震救援中的积极作用,了解了他们可以提供的服务种类、内容,因此可以引导不同机构和公民个人规范地参与救灾,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使得人力、物力资源都能更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2.平台合力

    “8·3”鲁甸地震中,各个社会组织组成了多种不同的网络平台。这些平台内部分工明确、职能互补,有专人负责直接与政府和其他平台对接,各成员组织互相协同、独立行动,形成了有效的联合行动网络。

    2014年8月6日,云南省民政厅宣布,云南省民政厅救灾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