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法治建设不仅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金融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健全金融法治的体制机制,实现金融业立法与金融决策相衔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业规范发展,用法治思维引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Finance is the core of modern market economy. Financial law construction is not only the nee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industry itself,but also the inherent requirement of implement the basic strategy for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The financial industry should seriously implement the “decision” on comprehensively advancing the rule of law by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ertain major issues,to further improve the mechanism of the financial rule of law and realize the financial legislation and financial decision-making cohesion. We shoul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industry in the law orbit,and lead the financial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work with the rule of law thinking,striving to create a good financial environ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金融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法治建设不仅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要稳步推进金融法治体系建设,依法、稳健、规范、创新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法治工作水平。
一 金融法治建设的现状分析
金融业的稳健发展需要金融法治的规范和保护,金融法治的发展历程伴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从金融活动无法可依到金融立法的体系化,逐步形成金融业的基本法律框架。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共10件、行政法规37件、部门规章500件左右,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为核心,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主体,金融相关司法解释为补充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在中央银行立法方面,基本法律有《中国人民银行法》《票据法》《反洗钱法》,行政法规主要有《人民币管理条例》《征信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金银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等,部门规章主要有《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征信机构管理办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涵盖了中央银行依法制定货币政策、人民币管理、黄金市场管理、支付结算管理、反洗钱、征信管理等项业务。
在银行业立法方面,基本法律有《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法》等,行政法规主要有《储蓄管理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主要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
在证券业立法方面,基本法律有《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作为证券监管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涵盖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证券监督管理等。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
在保险业立法方面,基本法律有《保险法》,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农村保险条例》等。
在外汇管理立法方面,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
金融立法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基本法律相继修订,金融业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各金融监管机构立足公司治理、业务创新、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制定监管细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规范金融业务行为。自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施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金融业要将依法治国方略付诸实践,更需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法治的体制机制,推进金融配套改革,强化制度执行力,健全依法维权机制,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深入开展法治金融宣传教育,加强金融法治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法治金融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一些重大的改革任务,具体到金融领域主要有: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这些都需要相关的立法或管理制度实施配套支持。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