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广州市越秀区物业管理发展存在管理监督力度不够、小区缺乏业主组织、政府扶持力度有限、政策法规实施难度较大、物业管理收费困难等问题,需要政府管理部门从加大扶持力度、回应现实难题、提升小区自我管理能力、优化社区共同治理模式、培育居民物权意识和自治意识等方面入手加以应对。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n Yuexiu District of Guangzhou City exists problems like inadequate management oversight,lacking residents’ organizations,limited government support,as well as difficulties in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nd charging property management fee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hould increase their support,respond to real problems,enhance the community self-management ability,optimize the communities’ shared governance model,foster residents’ awareness and self-consciousness of properties,and so forth.
物业管理是现代居住小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现代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一个好的物业管理系统可以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使小区的日常管理更加方便有序。为了推进物业管理,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的水平,广州市越秀区社工委联合区委党校,组成课题调研组,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一 广州市越秀区物业管理发展现状
越秀区作为广州老城区,在推广物业管理进社区的过程中进行了积极探索,采取以市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民主参与的形式,开启了社区治理过程中三方有效合作的新格局,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物业管理基本模式
据广州市越秀区房管部门统计,目前越秀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其运作模式大致分为两类。
1.综合物业管理模式
综合物业管理即应用现代城市管理理论、系统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辖区内物业实行综合管理,包括治安防范、环境保护、文化提升等综合一体的管理。即做到“三保”:“保洁”(环境卫生)、“保养”(设施设备)、“保安”(小区秩序)。目前,全区引入综合物业管理的小区有659个,占全区物业管理总数的42.17%。综合物业管理水平较高,属专业化服务,但对小区的环境基础、居民素质等有一定要求,一般适用于新建小区、新开发楼盘。
2.简易物业管理模式
简易物业管理是指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管委会、楼长,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聘请有关人员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即不能做到物管“三保”,只能做到其中“一保”或“两保”。越秀区实施简易物业管理的小区有904个,占物业管理总数的57.83%。这是老旧城区物业管理中普遍采用的方法。
(二)物业管理现状
物业管理是改善居民工作与生活环境、提高居住质量的基础工作,物业管理单位是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事实证明:实施综合物业管理,社区治安问题得到好转,环境卫生得以改善,公共设施有人保养。以北京街都府社区为例,实行综合物业管理之后,社区案件类警情从2009年以来始终保持在2宗以下低发案水平,刑事警情和三类可防性案件均为零,社区环境焕然一新、秩序井然,为居民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得到居民的肯定与支持,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有90%的居民自觉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走上平稳发展的良性轨道,催生了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的新模式。
然而,在一些社区,部分实施简易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管理力度上却不尽如人意,由于缺乏长效机制,早期引入的物业管理因经费缺乏而运作困难,只能保障基本的安全和日常卫生清洁,甚至难以为继,连基本的安保和卫生都保障不了,小区陷入无人管理的状况,出现了脏乱差返潮现象,引发种种社会矛盾,群众意见纷纷。当小区出现诸如化粪池堵塞、排水管爆裂等公共设施损坏的问题时,往往采取向政府投诉和向媒体曝光的方式寻求解决,严重影响中心城区的形象。
从调研组的调查问卷中统计,社区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持“很满意”和“满意”的比例只占23%;表示“基本满意”的比例占50%;明确表示“不满意”的比例占22%。从这些数据中表明,部分物业管理没有真正让居民认可,甚至让居民失望。
(三)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运作情况
目前,越秀区建立的业主自治组织分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简易自治小组。其中,业主委员会有236个,覆盖住户比率约占29%,居民简易自治组织有854个,覆盖住户比率约占50%。业主自治组织的建立,提高了小区的组织化程度,为业主个体建立了组织依附感,拓宽业主利益的表达渠道,增进了社区的团结,促进了物业管理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的提升,为居民群众的自我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在城市社区管理中起到了政府管理部门所不能起到的管理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互动效能和管理优势。如大东街东里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功推动解决更换电梯、选聘新物业管理公司;白云街东湖新村社区成立“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各种公共事务在“居民议事厅”民主协商决策,解决一系列社区公共事务;北京街流水井社区文苑大楼成立简易物管,实现楼栋自我日常管理;建设街六马路社区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