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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作组织金融合作的现状、挑战与展望

    作者:张恒龙 袁路芳 出版时间:2015年07月
    摘要:

    上海合作组织自开展区域金融合作以来,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明显进展,但相比于贸易领域,上海合作组织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仍然比较缓慢,金融合作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从制度建设、项目融资、金融机构合作以及货币合作四个方面系统地探讨了上海合作组织金融合作的现状,并进一步分析了当前上海合作组织金融合作所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潜力。尽管上海合作组织金融合作面临着较多挑战,但是,上合组织金融合作仍具有较大潜力,成员国相邻的地理位置优势、成员国经济的增长潜力以及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实施都为上海合作组织金融合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Abstract:

    Although the SCO has made a series of notable progressions since starting collaboration in the financial area,they are slow in comparison with those in the trade area and the SCO’s finanical collaboration confronts many challenges. In terms of the four aspects: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project financing,collaboration bewtee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monetary collaboration,this paper comprehensively probes into the monetary situation of the SCO’s financial collaboration,and further analyses the challenges the SCO’s financial collaboration faces and its potential for development. In spite of relatively many challenges,the SCO’s financial collaboration,its potential for financial collaboration remains relatively great,with member states enjoying the advantages of their geographical positions,the optential of their economic growth and China’s strategy of 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both creating favorable conditions for in-depth progress in the SCO’s financial collaboration.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自成立以来,中国给予了高度重视,因为上合组织的发展,不仅关系到中国及周边国家的安全与稳定,也关系到我国西部发展战略的实施,更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不同于传统大国的主要表现之一。近几年,我国在享受自身经济发展带来成果的同时,积极帮助上合组织区域国家实现经济增长,经过多年来不懈的努力,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取得了明显进展。随着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以及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上合组织金融合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进一步凸显。上合组织成员国也迫切希望通过加强金融合作来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

    一 上海合作组织金融合作的现状

    (一)制度建设情况

    1.法律基础与机制建设

    上合组织成立以来,成员国相继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实施措施计划》《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关于支持区域经济合作的行动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领》等一系列重要的框架性文件与多边协定,为上合组织开展区域金融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1]

    除法律保障之外,上合组织还积极进行金融机制建设,如上合组织先后建立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经贸部长等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共同对区域内金融合作问题进行讨论和磋商。此外,还成立了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机制,就金融合作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就双边金融机制建设来说,目前中国分别与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成立了中哈合作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和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主要就双边本币结算、商业银行合作以及金融监管合作等问题进行协商,旨在协调和推进金融合作。而在中俄两国总理会晤机制下,为探讨和解决两国银行合作的问题还专门设有银行合作分委会,并共同举办了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金融分论坛和中俄金融合作论坛,为中俄两国金融界交流提供重要的平台。[2]金融机制建设为上合组织金融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2.银行联合体

    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以下简称“银联体”)于2005年10月26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合作)协议》之后,正式成立于莫斯科。银联体的成立是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深思熟虑的产物,是上合组织重要的项目融资平台。自成立以来,银联体为区域内经济合作项目提供了数百亿美元的融资支持,极大地促进了区域内经济合作项目的落实,使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更进一步。上合组织银联体的成立不仅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持,而且有利于中国通过金融合作的方式帮助周边国家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提升中国对周边地区事务的影响力。

    近年来,在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共同推动下,银联体与实业家委员会等其他机制的联系与合作不断加深,与欧亚开发银行投资项目的合作也逐步展开。2009年,银联体还积极采取本币结算和本币贷款措施,以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总体而言,银联体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为上合组织框架下成员国之间的项目投融资、信息交流以及人员培训等作出了很大贡献。

    3.发展基金与开发银行

    为解决多边经济合作项目所需的巨额资金问题,中国提议成立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中国认为上合组织发展基金的成立是上合组织成员国优惠贷款和银联体融资模式的一种补充,可以为多边融资体制打造一个坚实有效的平台。然而,自2003年中国首次提出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以来,俄罗斯一直持否定态度。近两年,随着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提出,中国与欧亚国家之间的合作不断加强,各国尤其是中亚国家纷纷表示支持上合组织发展基金的成立。2014年9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上,各国元首一致同意加快研究成立上合组织发展基金。

    2010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第九次总理会议上,中国总理温家宝提议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为各成员国提供项目融资、联合融资以及融资担保等渠道,扩大本币结算,促进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发展。[3]然而,长期以来,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推进速度缓慢,困难重重,其中俄罗斯的担忧是阻碍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组建的重要原因。在俄罗斯看来,一旦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组建,资金实力雄厚的中国很可能成为大股东,并通过该机构加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