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8月 |
第一节 就业与我国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六大提出,21世纪头20年是我国必须紧紧抓住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我国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了这一目标。我国能否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取决于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控制贫富差距这三大关键性难题能否成功解决。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扩大就业、控制失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要实现社会更加和谐,首先就要实现城乡充分就业。老百姓充分就业,生活稳定,社会自然就会更加和谐。
一 就业在我国发展战略中的地位
就业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重大问题。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就业问题就显得更加重要。就业政策实施得好就会极大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旦失控将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可以说,就业问题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从战略高度加以重视。
就业是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基本要素。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说:“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劳动力是生产力中最积极和最活跃的要素。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这是我国的一大禀赋优势,充分发挥和利用好这一优势就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众多的研究也表明,过去劳动力在我国的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离不开相对良好的就业状况[1]。
就业是民生之本。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2]就业不仅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也是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实现自身价值以及为后代带来希望的主要途径,关系着亿万劳动者的福祉。
就业是安邦之策。就国家来讲,社会由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组成,就业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的解决,对整个经济社会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关系到社会能否稳定,政权能否稳固,国家能否健康发展。因此,促进就业是安邦之策,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二 小康社会对民生和就业指标的要求
中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要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按照劳工部门的规划,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包括,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200万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社会平均失业周期控制在半年以内。届时,城乡劳动者应普遍得到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社会就业总量和结构更加均衡,就业环境更加完善,就业保障更加健全,就业质量更加良好。具体地讲,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3]。
一是人力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就业总量持续扩大,每年的新增就业岗位在总体规模上能够使新增劳动力得到基本消化;就业城乡结构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城乡统筹就业较好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劳动者有更高的就业能力,劳动者素质整体提升,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经过中等以上教育或职业资格培训。
二是就业渠道通畅,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的环境良好。统一开放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能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城乡就业的体制分割基本消除,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更加健全,遍布城乡直到社区村镇的管理服务体系和信息联通网络更加完善。
三是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社会失业率和平均失业周期控制在社会能承受的范围内。对失业的扶助进一步加强,失业人员都能获得失业保险,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四是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就业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劳动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社会保障覆盖所有劳动者。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互利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各种劳动权益得到劳动合同的保障,劳动条件得到较好改善,劳动关系形成健全的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能通过有效的途径得以解决。
第二节 2002年以来就业方面取得的进展
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赛程过半”,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比照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于就业的目标,我国在就业总量、结构、质量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