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5月 |
一
小说,迄今为止,仍然是一种神秘而多变的艺术。它像美杜莎一样有多重面孔。我们从它那里看见了传奇性,看见了虚构性,看见了真实性,看见了叙事性,看见了修辞性,看见了对话性,甚至也看见了伦理性。但是,我们没有解释清楚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没有说明哪种因素具有核心的意义,起着主宰性的作用。
在我看来,小说伦理乃是小说艺术的核心问题。因为,小说写作中的几乎所有问题,最终都不过是一个小说伦理的问题。所谓小说伦理,是指小说家在建构自己与生活和权力的关系的时候,在处理自己与人物、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和策略。它涉及四个方面:生活、权力、作者和人物;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作者。作者对待生活、权力和人物的伦理态度,决定了他会写出一部什么样的作品,会塑造出什么样的人物形象。
生活永远比理论丰富,经验永远比观念鲜活。任何理论,无论它被说得多么正确,都不可能穷尽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谁如果带着理论的有色眼镜深入生活,那么,他就有可能以一种傲慢自负的态度面对生活,就有可能看不到生活的全貌和真相。所以,在深入生活之前,小说家先得摆脱理论的桎梏,要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用自己的大脑去判断,要有一个“入乎其中”和“出乎其外”的过程,也就是说,既要感受、捕捉那些鲜活的细节,又要以客观的理解态度来分析它,只有这样,他才能全面而深入地了解生活,才有可能发现生活的真相。
偏见是小说之敌。在处理与人物的伦理关系的时候,小说伦理要求作家要尊重人物的人格,同情他们的处境,了解他们的思想和性格,理解他们行为背后的复杂动机,让他们作为一个有个性、有尊严、有思想的人而积极地存在,而不是作为一个抽象的符号和无尊严的奴隶而被动地存在。为此,就必须克服任何形式的偏见,例如种族偏见、阶级偏见、宗教偏见、性别偏见、代际偏见、地域偏见。没有理性、平等、包容的伦理态度,小说家只能写出一些被严重误解、歪曲甚至丑化的人物形象。
人们的一切生活都会受到权力的影响,文学也不例外。在不正常的情况下,权力甚至会陶醉于对文学的严格控制:它要把自己的趣味和价值观强加给作家,要求他们按照自己提供的方法来理解生活,来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教导他们如何在“歌颂”一部分人的同时“打击”另一部分人。如何面对权力的规训,如何处理与权力的关系,是小说伦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最能考验小说家的人格、勇气和智慧的问题。面对权力,小说家应该是保持适当的距离,应该保持一种反讽的姿态。只有这样,他才不会陷入这样的尴尬境地:他的小说最终沦为时代生活的歪曲的证词和拙劣的说明书。
在较长的时间里,权力决定性地影响着中国当代叙事的小说伦理。来自权力的“阶级斗争”理念和“阶级分析”方法,成为小说写作的绝对指令和基本原则。好和坏、善和恶、进步和落后,都已经被规定好了;一切问题都有现成的答案。新的叙事模式对人物进行先验的阶级定性和阶级分类;它要求简单明确的态度——简单地赞美,或者简单地鞭挞,简单地肯定,或者简单地否定;含混和复杂的态度是不被允许的:不允许小说家带着理解和同情的态度写“反动阶级”的“反面人物”,更不允许用讽刺的、批判的态度来塑造“先进阶级”的“正面人物”。
柳青在写《创业史》的时候,接受的就是这样的写作模式。所谓“领导出思想,群众出生活,作家出技巧”,就是对这种模式的概括。然而,这样的模式,必然会严重地压抑作家的感受力和思想能力,使他陷入无能为力的被动状态,失去自信心和创造力,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工艺学意义上的写手,而不再是艺术学意义上的创造者。所以,无论谈社会生活,还是谈文学创作,柳青都很少直接说出自己的见解,都只能大量重复别人说过的套话,几乎到了“非圣人之言不敢道也”的地步。而这种对权威的盲从,对他者思想的依赖,不仅会导致作家人格的萎缩和思想能力的衰退,而且还必然造成他政治上的自卑感甚至负罪感,所以,柳青总是责备自己不能区别“正确路线”和“错误路线”:“这一点我在六十年代的后两年,我深深地感受到在政治上很差,路线觉悟很低。”[1]
柳青配合政策,毫不宽假地反对“私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