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7月 |
在当今出现全球生态环境危机的大背景下,在我国强调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的时代氛围下,努力挖掘儒家阐发和倡导的自然道德思想和生态伦理思想,不论对优化人的生存、发展和享受环境,还是对促进社会文明的整体进步,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从类型学角度而言,道德大致可以分为自然道德、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三种。传统儒家道德哲学立足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论框架,围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问题,就如何保护动植物、水土、农业、森林等自然对象,提出了较为丰富的自然道德观点、原则和规范。要优化人的生存环境,推动当代生态文明发展,理应从儒家自然道德思想中汲取可资借鉴的智慧。
一 儒家自然道德思想的基本内容
自孔子创立儒学以来,天人关系问题就成为先秦以来中国哲学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不同历史时期的儒家人物就天人关系提出了丰富的自然道德思想,大体有天人合一的宇宙精神、仁民爱物的伦理情怀和用之有节的实践规范等方面。
(一)天人合一的宇宙精神
毋庸置疑,儒家体系显示出强调问人不问马(孔子)、“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章》)、“制天命而用之”(荀子)、“惟人独能偶天地”(董仲舒)等人文主义倾向。荀子是中国天人相分思想的典型代表。他不仅强调了人最为天下贵这一凸显人的主体性命题,还发展出制天命而用之、与天地参、明于天人之分等思想。这些天人相分观点不像汉代以来一些抑荀派人物所批评的那样是对正统儒家的反对,其只是利用老子道家无意志的天改铸孔子“赏善罚恶”的有意志的天,弱化敬天畏命,从而把孔子思想中的人本主义观念推向极致而已。正如牟钟鉴所言,荀子虽然明于天人之分,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主张,但其基本思路仍未脱离天人一致的轨道,只是更看重人的特殊性和能动性罢了。[1]荀子思想之精深不仅在于他超迈落后生产力和小农自然经济时代的限囿而高扬了人的主体性,因为“天人之分”属于现代性的,它确立了人的族类本质,也在于他在天人观上讲究辩证法——既承认天人相分又强调天人合一——认为人间之礼、人道与天道一致,天生人成,并提出“天德”范畴,把天人之间的“分”与“合”综合起来。这也符合首次提出“天人合一”概念的张载的理念。张载讲:“以万物本一,故一能合异;以其能合异,故谓之感;若非有异则无合。”(《张载集·正蒙·乾称》)张岱年也曾指出:“荀子虽然强调‘天人之分’,却也不否认天与人有统一的关系。”[2]
从根本上说,儒家天人合一之学更多凸显天人合一、天人一体的理念,并从不同维度进行了阐释。儒家天人之学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张岱年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指出:“中国哲学中所谓天人合一,有二意谓:一天人本来合一,二天人应归合一。天人关系论中之所谓天人合一,乃谓天人本来合一。关于天人本来合一,有二说:一天人相通,二天人相类。所谓天人相通,如解析之,其意义可分为两层。第一层意义,是认为天与人不是相对待之二物,而乃一息息相通之整体,其间实无判隔。第二层意义,是认为天是人伦道德之本原,人伦道德原出于天。……天人相类之意义,亦可析为两方面。一,天人形体相类,此实附会之谈。二,天人性质相类,此义与天人相通论之天道人性为一之说相似,实际上亦是将人伦道德说为天道。”[3]鉴于儒家大多价值与事实不分,故儒家天人之学中所蕴含的天人合一观点恐怕应是本来合一(本体论)与应归合一(价值论)兼而有之。儒家天人合一观点源远流长,呈现十分复杂的面向,综合前贤的各种主张和见解,它大致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天道与人道合一。儒家重“道”,但往往把天道与人道视为同一。孔子提出的仁道、孝道等虽然表现出天人相分的趋向,其泛爱众的人道原则也突破了自然之域,同时从总体思想倾向上说他应认同《左传》子产所说的“天道远,人道迩”,为此他才罕言性与天道,但他肯认人道来源于天道,提出“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而不论是《中庸》所说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抑或是《孟子》所提出的“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这两种观念都从“道”的角度把天与人打通,视为一体。张载也讲:“儒者则因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