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0月 |
一 收入差距问题依然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维持了长达30多年的经济增长,在转变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也跨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是,社会平均意义的中等收入水平,却暗含着严重的居民收入差距。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3~2013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1]一直在高位徘徊:2003年为0.479,2005年为0.485,2010年为0.481,2011年为0.477,2012年为0.474,2013年为0.473。仅从数据来看,自2009年之后有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与社会预期相比,还十分有限。
在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居民人均收入基尼系数的同时,某些研究机构根据自己的调查,也在社会上发布了基于学术分析而得到的基尼系数。虽然各个学术机构观察到的基尼系数存在差异,但从趋势来分析,也可以对全国的收入差距作出某种程度的估计。
西南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进行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项目,通过对2010年采集到的数据研究发现,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61,这大大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也是迄今为止公布的最高的基尼系数。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调查所得的2009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514。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调查所得的2009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555。后来,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又发布消息称201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9。应该说,学术界基于抽样调查得到的基尼系数值,都高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值。
那么,如何看待中国居民收入的变化趋势呢?能不能基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将之估计为逐渐缩小的趋势呢?
对此,学术界有这样两个相互矛盾的研判:第一,认为中国2000年之后的收入差距长期徘徊在0.48左右。数据变化的差异,只是一次调查与另外一次调查的差异,并不代表趋势性的结果。第二,认为中国居民的收入差距虽然在高位徘徊,但最近几年有了缩小的趋势。长期进行收入差距动态变化趋势跟踪分析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就认为:现在还很难判断收入差距在趋于缩小[2]。
2014年初,国家统计局分别公布了全国分城乡的五等份居民收入分布数据,按城镇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34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483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18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415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389元。
按农村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为2583 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为5516 元,中等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为7942 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为11373 元,高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为21273 元。如果将中国城镇最高2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除以农村最低20%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则会发现相差会达到21.8倍多。
对收入差距的最经典分析,来自洛伦茨曲线。在将坐标的横轴视为全社会人口的百分比分布,而将纵轴视为人均收入的分布时,从原点开始的45度对角线就代表了理想的均等化分布,而对角线之下的曲线则代表了事实上存在的收入差距,偏离对角线越远,则预示收入差距越大。如图1所示,曲线A所形成的基尼系数就小,曲线B所形成的基尼系数就大。
基于这一判断,所有国家在调整收入差距(即为了缩小收入差距而采取措施)时,基本上都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控制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因此,要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就不必提前预设各个收入的具体收入额度,而只要在收入的动态变动中有意识地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再分配调节能力。
图1 洛伦茨曲线与收入差距示意图
二 橄榄型分配格局的提出与细化
正因为认识到了“提低”和“控高”是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举措,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力图尽快缩小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
党的十六大报告针对“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3]的问题,提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4],强调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5]。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如何“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并特别提到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