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
为推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建议推动以城市群为增长核心的区域协调战略;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逐步完善国家规划指导下的市场化区域协调机制;以开放促开发,推动沿边区域发展;从国家层面加强对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构建跨区域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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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层面上,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等生产力要素进行科学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经验。在新时期,应针对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制订相应的政策,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善于运用“生产力布局”这个政策工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优化生产力布局是实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针对不同时期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我国不断调整区域发展战略,科学运用“生产力布局”这个政策工具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提出处理好沿海内地关系,到后来的“三线”建设,再到改革开放后从沿海开放逐步扩展到沿边、沿江的全方位开放格局,前些年我国提出和实施以“四大板块”为核心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及主体功能区战略,近期中央又提出关于再造长江黄金水道、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等战略,2014年“两会”上国家提出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带作为推动发展的战略支撑。
二 区域协调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生产力布局的市场化程度有待提升
目前,各地区各行业产业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一是结构趋同,很多地区都把新能源、汽车、重化工等作为本地区的支柱产业,地区间产业结构、城市建设雷同,特色不突出;二是方式趋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各地政府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各地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大同小异。
(二)生产力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有待加强
部分地区生产力布局与环境承载力不匹配。一些生态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地区,要素聚集度不高,经济活动不够活跃;而一些生态环境承载力弱的地区,却过度开发,超出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生产力空间布局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的不协调造成资源和要素配置效率损失,带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合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财税体制、生态环境污染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导致区域之间在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往往缺乏必要的协调与合作;二是在一些行业和地区,相互封锁、市场分割和恶性竞争的状态仍然比较严重,使得整体利益受损;三是由于户籍、社保、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制度性缺陷,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在空间上流动不畅,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
(四)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潜力有待发挥
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仍处于滞后状态,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现有的优惠政策还不足以支撑其承接劳动密集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的转移,需要加快研究制定差别化的经济政策。此外,中西部对外开放进程相对滞后,需要加快推进向西开放,通过打造新的对外开放高地,形成以开放促发展的新局面。
三 新时期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要服从全国“一盘棋”,同时突出重点,集中精力解决制约区域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针对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交通设施、资源价格等问题,制订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
二是坚持优势互补,提质增效。依据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要素禀赋、区位条件等,科学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避免产业结构雷同,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三是坚持利益共享,公平分配。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是区域间利益的协调,打破GDP至上的发展理念,在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指导下,各个区域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各有侧重。建立健全区域间的补偿机制,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发展成果在区域间公平分配。
四是坚持市场驱动,激励先进。新时期,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应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结合起来。善于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带,要一手抓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一手抓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四 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和实行优化开发的政策措施
(一)推动以城市群为增长核心的区域协调战略
未来一段时期,城市群将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载体。建议在现有的京津冀、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的基础上,在中西部地区的长江中游地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