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0月 |
网络空间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空间。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变得日益复杂,当今的世界范围内,网络空间在促进人与人的交往、地区与地区的联系、国家与国家的合作、不同民族之间的沟通的同时,其相互之间的影响、渗透、碰撞、冲突也变得更加频繁、更加突出、更加尖锐。为此,维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在网络空间发展中的文化安全,已经成为维护国家环境安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
一 网络空间领域一直存在关于文化安全的问题
互联网网络空间,看起来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所反映的内容更多的不是物质的东西,而是社会生活中有关文化的东西、精神的东西。它在更多的时候,是通过社会新闻、社会热点、舆论导向,价值评判以至网络的鼓动号召等方式在人们的思想意识、立场观点、认识方法、价值评价、情感倾向、善恶喜好等方面给予影响,它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文化功能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充分认识互联网络空间发展的文化作用、了解它的文化功能并积极地维护其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文化安全,就显得特别重要。
所谓文化安全,即指一个主权国家在主观上不受到与祖国的意识形态、基本的政治法律制度、人们的文化行为和社会心理发展相背离的不良文化的影响和伤害。客观上没有不良文化的攻击和侵袭,整个国家能够自主地保持自己国家与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能够自主地对外来有益的文化进行选择性的吸收和借鉴,能够保证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与国家意识形态的基本政治制度的要求相同。
但是,在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凭借其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他们在网络空间所占据的话语霸权,大肆借助网络空间这个与太空、海洋并列的第三大全球公地,“加紧发展在网络空间的战略威慑力,推动相关国际规则的构建,确保美国在全球‘公地’的自由进入和调动”。[1]为此,他们大肆鼓吹所谓“网络自由”,宣称“互联网自由”是以“公开的形式与不受国家主权约束的信息自由流动,是值得大力倡导的价值观念。”他们甚至认为,“个人自由表达其观念的权利,向领导人请愿的权利,基于信仰进行礼拜的权利——这些都是普世的权利,无论是在公共广场还是在私人博客中行使,同样,集会与结社自由也适用于网络空间”。[1]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又提出:“新技术本身不会选择立场,但是,美国必须做到立场鲜明……世界上建立何种信息基础设施都将取决于我们为之确立的性质”。[1]当年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尽管极力鼓吹网络空间的“审查不应该被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公司以任何形势接受”[1],但当出现针对美国政府网络空间的“维基解密”事件时,她又千方百计地从美国国家安全角度对此大加鞭挞,认为维基解密事件“是一种盗窃行为,如同从公文包偷走政府文件一样”。[1]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不仅在网络空间的发展,网络自由的倡导上从来就是持的双重标准。一方面他们大喊“网络自由”,并千方百计通过这种“自由的”网络来输出他们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社会制度和资本主义的文化,甚至利用网络的作用大肆干涉他国的文化发展与内政外交,不断地通过网络的文化作用干扰他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流价值,干着企图颠覆他国政权的罪恶勾当。另一方面,他们对影响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价值观念、思想文化、国家利益和霸权行为的世界各国在网络上对他们开展的批评与斥责又是坚决反对、绝对不允许的。
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针对我国文化的发展,在通过互联网输出他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文化、价值标准、政治制度等方面花了大量的精力,做了不少的坏事,特别是在制造和挑起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一些矛盾、造成民族冲突、破坏我国稳定、制造各种混乱方面及在互联网络空间发展的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和人力。在2010年初的“谷歌事件”出现之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不仅直接将互联网络空间发展的矛头直指中国,多次批评中国干涉“互联网自由”,而且明确提出要在互联网推出中文界面的移动社交网络,要投入巨资研发针对中国的“翻墙”软件与平台。这自然是直接地影响和冲击着我国网络空间的文化安全,对我国网络空间的文化安全也构成了十分严重的威胁。
但是,我们又要十分清醒地看到,这些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