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2014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也有了新的变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以全面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不断创新思维,完善制度,推进社保业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托底作用,实现了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科学发展。
一 2014年深圳社会保障情况及特点
2014年,全市各险种参保达4564.01万人次,同比增长1.6%;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收入872.192亿元,同比增长18.07%;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总支出292.142亿元,同比增长18.78%。实现了参保人数和社保基金结余的稳步增长。
(一)各险种参保人数稳步增长,社保基金收入持续增加
以“应保尽保”为目标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通过组织实施新的养老保险细则和医疗保险政策,研究落实退役军人和随军配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解决广东省内转移接续人员视同缴费账户、随迁老人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等问题,实现五大险种参保人数稳中有升。2014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70.69万人,同比增长4.2%;工伤保险参保998.69万人,同比增长1.1%;失业保险参保942.18万人,同比增长1.3%;生育保险参保594.61万人,同比增长2.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57.83万人,同比持平。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在全国大中城市排名首位,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位居前列。
完善征收业务制度、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推行新的征收业务大厅,启用新版征收业务表格,提高征收工作效能。2014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872亿元,同比增长18%,完成年度预算的10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83亿元,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20亿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0.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6亿元,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8亿元,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1.6亿元,异地务工医疗保险基金12.4亿元,城镇居民医疗基金12.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13.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54.3亿元。
(二)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
养老保险待遇逐步提高。全年累计审核退休人员22868人,全年全市享受离退休待遇22.28万人;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达3955.43元/月,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增加302元;累计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6112人,平均养老金360.24元/月;企业退休人员指纹验证率97.8%;各项养老待遇均实现了按时足额100%社会化发放。
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将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纳入地补,提高参保人地补待遇水平。同时,将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赫赛汀等5种药品纳入深圳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2014年,深圳市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记账比例达87%,实际记账比例达78%,已达到医改的要求。提高非从业居民缴交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由282元增至324元。开展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深圳市开展DRGS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建议并报市政府。积极推进异地就医服务,更加方便省内非户籍的参保人在深圳及户籍参保人在省内市外就医实时结算。顺利完成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续签协议工作及医保偿付标准调整工作。2014年,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达到1515家。其中,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885家、定点药店602家,省异地的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医院9家,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19家(其中广州10家、惠州4家、东莞4家、珠海1家)。2014年,共为参保人提供社会医疗保险服务4818.52万人次。为参保人提供了门诊医疗服务4734万人次、住院服务50万人次、门诊特检25.7万人次、现金报销8.5万人次,完成门诊大病认定申请审核6597人次。
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并重的工伤保险体系逐步完善。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确保工伤待遇支付合理合规。做好工伤浮动费率及长期待遇的调整工作。2014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增长了10%左右。继续严格执行工伤事故与安全生产信息互通制度,强化工伤预防工作。目前,全市的工伤定点医疗单位有94家,工伤康复定点医疗单位有13家。全年全市共完成工伤认定32714人,工伤事故率为0.30‰,同比明显下降。
充分发挥对失业员工的帮扶作用。制定并组织实施《深圳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