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社区治理的成效如何,关键在于社区治理主体的运作效果。社区治理主体,也称为社区多元主体,是指社区范围内能够为社区建设与发展提供各种帮助和动力的组织和个人。深圳市南山区在推进“一核多元”社区治理模式的实践中,重视社区治理主体的参与,积极为其融入社区、服务社区创造条件,尤其是在社区评议监督方面,大力推进社区市民评议监督团建设,优化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一 社区市民评议监督团产生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1]建立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关键是要扩大居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才能确保相关制度的落实。
南山区从2007年以来,一直在探索“一核多元”社区治理模式,这源于该区的区情实际。南山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很多社会矛盾显现,由于这里独特的区域特点,很多矛盾先于国内其他地区爆发,尤其是在社区中,突出显现以劳资关系和房产物业等新型矛盾为特征的社会问题。很多社会问题和矛盾交织,处置起来难度大、影响大,如前几年的西部通道侧接线工程、鼎太风华小区维权等事件,给基层治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因此,南山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较早地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建设上来,做出了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决策部署,尤其是推动了“一核多元”社区治理模式的建构。在“一核多元”的制度下,科学的社区治理结构是基础。在该模式中,社区党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统领和协调社区各项工作;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最大限度地推进居民自治;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工作平台,与居委会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社区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实现社会化。此外,要最大限度地凝聚社区其他各类组织和公众的力量,实现社区共治。
社区治理主体明确了、职责定位清晰了,就要建立相关主体发挥作用的平台,让基层民主自治的“陀螺”转起来。南山区在社区工作实践中,建立了党内民主共治、协商自治、虚拟参与、自助互助、民意诉求五大平台,相关主体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开展工作、协商议事、多元共治,达到社区和谐自治和善治的目的。
社区治理的成效如何,关键看相关主体的运作绩效;主体的运作,需要借助相关的工作平台;主体如何操作平台,就当前很多社区来说,其机制和动力是不够的。在具体工作中,相关主体的社区参与并非都有硬性的约束,以至于某些重要主体如社区综合党委、居委会的工作处于可做可不做的状态。如何保证其运作的质量?南山区在多年的探索中,建立了社区市民评议监督团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社区治理的深入开展。
二 完善社区治理的链条:市民评议监督团的机制建设
南山区在推进社区评议监督团建设中,率先在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破土动工”。通过评议监督团的建设,优化了“一核多元”社区治理体系的工作链条。
这个链条,有明确的社区治理主体,各主体的职责明确,向社会公开“职责清单”,按照“清单”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社区建立了各主体参与的共治平台,相关主体在这里开展协商自治,通过评议监督团,对各主体治理绩效进行评估和监督,评议结果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促进各主体自觉履行职责,完成自身使命。各主体通过评议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居民的能力。
在这个社区治理的链条中,建立评议监督机制处于极为关键的环节。“在善治中,平等的最终状态就是民众对治理及其目标的掌控。”[2]如果没有良好的评议监督机制,这个链条就会成为摆设,社区治理的愿景就很难实现。因此,在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的实践中,着重抓好几个环节。
(一)明确工作重点
主要对社区综合党委(总支)、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日常开展的“党务、居务、政务、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公开评议和明察暗访等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2014年8月24日,该社区评议监督团对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评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