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一 社区服务中心改革创新的背景和原因
自2010年起,深圳市将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作为发展社区服务的基础性项目。根据市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运营标准(试行)》规定:社区服务中心项目采用民间化运作方式,由政府免费提供400平方米场地,以招投标方式确定运营商,确定4名专业社工和2名行政辅助人员运营社区服务中心。在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之初,盐田区就对中心的建立和运营可能出现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评估。
(一)新增服务场地难
深圳市原特区内的四个行政区城市化的时间早,土地极为紧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最大的难题就是缺乏足够的举办场地。盐田区早在2000年就开始探索由居委会注册一个民办非企业、建立社区服务站的方式提供居民所需的社区服务,因此服务场地基本已经被社区服务站使用。而且,每个社区服务中心必须提供七大类至少选择30项左右的社区服务,涵盖社区助老、社区助残、妇女儿童及家庭服务、社区青少年服务等基础人群服务,优抚人员、药物滥用者、社区矫正人员、失业及特困人员等特定人群服务,以及社区融合、社区慈善、邻里互助服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居民自助互助服务,服务范围如此之广,仅400平方米面积的场地显然无法满足较高质量的服务需求。
(二)服务机构本土化难
按照规定社区服务中心项目采用民间化运作方式,由公开向社会招标确定的社工机构承担服务工作。由于社工服务机构起步较晚,水平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普遍年纪小、阅历少,基本不在所服务的社区生活,对社区、居民熟络度低。而现有的一些社区机构,如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工作站等,也在社区提供部分服务项目,与社工机构相比,它们更熟悉社区情况。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必须处理好与现有社区服务机构的关系,充分整合场地、人力资源,实现资源整合、服务互补,形成良性合作关系。
(三)提供专业服务难
社区服务中心采取社工机构运营模式,其主要目的是想引进一些专业的社会组织和社工,为居民提供政府服务之外的社区服务,既能满足居民的一些普遍性需求,也能满足一些专业化的需求。由4名社工和2名行政人员负责30多个项目的运营工作,一方面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社工机构的社工大都大学毕业不久,这些来自社工机构、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年轻社工不可能同时具备各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完成日常指标已是捉襟见肘,更遑论提供残疾人康复、特殊儿童康复、婚姻家庭服务等各种专业服务。而社区服务中心能否提供专业服务,是这一项目是否具有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二 盐田区创新社区服务中心运营模式的主要做法
针对这些问题与矛盾,盐田区立足实际,主要采取“三结合”的办法,逐步形成了“专综结合”的社区服务发展模式。
(一)社工机构与本土机构相结合,实行“嵌入式”运营
盐田区在社区服务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自2005年起,就不断探索社区服务的模式创新,在社区建立了居站分设、一居两站的社区组织架构,即社区行政性职能由社区工作站承担,自治性职能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社会服务性职能由社区服务站承担。社区服务站是由社区居委会创办的社区服务机构,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居家养助、棋牌娱乐、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项目。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了1个社区设1个社区服务机构的布局,共吸纳100多名从业人员。在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盐田区将近10年积累的社区服务运营经验与全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探索实行“嵌入式”运营方式。所谓“嵌入式”,就是让社区服务能力强的社区服务站(由社区居委会创办)与社工机构组成联合运营主体,参加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招标,中标后由联合体统一组成运营团队,一般由原社区服务站的主任担任新的社区服务中心的主任,社工机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对社区服务中心联合运营。目前,盐田区大部分社区服务中心都采取这种方式运营,既能发挥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又能使外来的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嵌入”社区现有机构中,实现资源互补。
(二)项目社工与社区服务中心机构社工相结合,建立项目合作机制
在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同时,盐田区充分认识到社区服务中心在提供专业服务方面人手及专业的限制和不足,自2011年起,在深入调研辖区居民服务需求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