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
一 研究背景
法治是一个国家、地区、城市重要的软实力,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圳明确提出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战略目标,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又进一步形成了重点工作方案和六个专项实施方案,以“分阶段、项目化”的方式,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多个层面,部署开展了3个阶段、23项专项行动,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建立了精简高效的会议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市民和专业法律工作者对深圳法治建设状况的评价如何,有何意见和建议。这些情况,对推进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了解市民和相关法律工作者对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认知、评价和意见建议,课题组开展了本次问卷调查。
二 研究方法与样本分布
本文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为保证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对普通市民问卷的发放采取了配额抽样方法,其中福田区样本量为175份、宝安区200份、南山区150份、罗湖区140份、盐田区70份、龙华新区100份、坪山新区80份、光明新区100份、大鹏新区50份[1]。问卷发放采用偶遇的方式,在市区(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人流密集的公园、商场、广场、写字楼、地铁站、餐厅、图书馆、工厂等场地发放并回收问卷,共发放1270份问卷,回收1214份,有效率为95.6%。为了了解律师群体的态度,本次调查还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合作,向律师群体发放问卷1100份,共回收1070份,问卷有效率为97.3%。经统计,样本分布状况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样本分布统计(N=1214,普通市民)
表2 样本分布统计(N=1070,律师群体)
三 不同群体对法治状况和政府执法状况的认知和评价
(一)受访者对深圳法治建设目标的知晓度参差不齐
在普通居民中,对深圳市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标表示了解的仅占22.2%;而律师群体对这一目标的知晓度则接近八成。尽管深圳市政府已经提出并实践这一目标有一段时间,但众多非法律专业受访者对这一目标的知晓度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普及(见图1和图2)。
图1 普通市民对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目标的了解情况
图2 律师对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目标的了解情况
(二)超五成市民与九成律师认为深圳法治状况好于内地城市
当问及“您觉得深圳的总体法治状况与内地相比处于什么位置”这一问题时,93.36%的律师受访者认为领先于内地城市,只有不到7%的律师受访者认为与内地城市同一水平或者不如内地城市。针对普通市民的调查中,54.20%的受访者认为“领先于内地城市”,仅7.83%的受访者认为“不如内地城市”,认为和内地城市一个水平的为37.97%,说明在整体上市民对深圳法治状况的评价较高(见图3)。
图3 深圳市法治状况与内地城市相比
分群体来看,深圳户籍的普通受访市民认为深圳市法治状况领先内地城市的比重最高,为66.13%;居住在深圳半年以下的非深圳户籍市民认为深圳市法治状况领先于内地城市的只占41.07%,还有12.50%认为深圳市法治状况不如内地城市;而居住在深圳半年以上的非深圳户籍的市民则处于中间的位置。从文化程度角度看,对这一问题看法的差异体现在是否接受过大学教育上。研究生文化程度的群体,认为法治状况领先于内地城市的比重最高,为72.97%,只有2.7%的人认为不如内地城市;其次是大专和本科学历的群体,认为领先内地城市的有58.05%;初中及以下学历和高中及中专学历的人群认为深圳市法治状况领先内地城市的分别为51.14%和46.31%。从职业与法律的紧密程度来看,工作和法律相关程度高的受访市民,认为深圳法治状况领先内地城市的比重要高于本职工作不常运用法律法规的受访者。
(三)多数市民和律师对深圳市法治状况的总体评价较高
在回答问卷的第10题“您对深圳法治状况的总体评价”时,7.08%与46.54%的普通市民受访者表示“很好”和“较好”;认为“很好”和“较好”的律师受访者分别占总体的7.48%和68.6%(见图4和图5)。
图4 普通市民对深圳市法治状况的总体评价
图5 律师群体对深圳市法治状况的总体评价
问卷的第11题,要求受访者以百分制给深圳法治水平打分,经计算,普通市民给深圳市法治水平评分的平均值为79.40分;律师群体对深圳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