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6月 |
本文探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特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处理好各类主体间的关系,发挥各类主体的比较优势,根据各类主体的功能定位把握好发展方向,积极创新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cept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which includes specialized households,family farms,farmer cooperatives,leading enterprises and various business service organizations. The authors think that new entities should be characterized by marketization,specialization,large scale and intensification. At last,the article suggests 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rove the policies of farmland,financing,and human resources,in order to build a good policy environment.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的转移,“谁来种地”的问题凸显出来。培育壮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的农业经营组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要求日益迫切。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可以说,发展各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推进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性选择。因此,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内涵、背景进行探讨,深入分析各类经营主体的特点和问题,进而提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和规模经营的政策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内涵
2012年以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词只是在部分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的文章中被提及。2012年以后,新型经营主体开始出现在中央和地方的官方文件中,如浙江正式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2012年年底的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要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浙江省在《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提出,“新型农业(含林业、渔业,下同)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其他研究者并没有进行规范的界定,仅指出了其包括的主要类型。
界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从其提出的两个背景分析。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传统的小规模、自给半自给农户家庭经营提出的,克服了后者在规模经济、要素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缺陷,具有经营规模较大、劳动生产率较高、商品化程度高等特征。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背景下提出的,因此既要有较高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也要适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不能盲目追求经营规模,而是要规模经济和土地产出率并重。这也是中央从以往的“规模经营主体”转变为“新型经营主体”的一个考虑。综上所述,可以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定义为: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
与传统承包农户“小而全”的经营方式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市场化为导向。自给自足是传统农户的主要特征,因此传统农户的农业产品的商品率较低。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大背景下,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商品化生产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的内生动力。无论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还是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都围绕着提供农业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商品化率和经济效益明显高于传统农户。二是以专业化为手段。传统农户的生产“小而全”,兼业化倾向明显。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分工分业化的发展,无论是种养、农机等专业大户,还是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都集中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某一个领域、品种或环节,开展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以规模化为基础。受过去低水平生产力的制约,传统农户扩大生产规模的能力较弱。随着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和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特别是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后释放出大量土地资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谋求较高收益,会着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规模效益。四是以集约化为标志。传统农户缺乏资金、技术,主要依赖增加劳动投入来提高土地产出率。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发挥资金、技术、装备、人才等优势,有效集成利用各类生产要素,增加生产经营投入,其生产技术水平高,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意识,大幅度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业产业结构深入调整,为专业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