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11月 |
导言
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正经历和发生着全面而深刻的变化。社会工作在西方社会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在不断回应社会需求的过程之中成长发展起来,并逐渐获得社会民众对其专业化和职业化地位的认可。社会工作作为西方“舶来品”,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社会的急速变迁,因应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变化要求,根植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得以引进并逐步发展壮大。本文将对中国社会变迁与社会工作在中国内地的发展和两者的相互关系进行系统的阐述,展示在社会转型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一 社会变迁释义
社会变迁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是一个不断发生的社会现象的集合体。在阐释中国社会近30年的社会变迁之前,有必要对社会变迁这一概念本身进行一定的澄清和梳理。从广义上讲,社会变迁是指一个社会中社会秩序的变化;而社会秩序的变化涉及社会进化这一核心概念(Sztompka,1993:4)。狭义上的社会变迁指社会结构的变化,包括了社会经济结构、人际交往模式或社会基本价值观的变化等。从社会变迁的哲学思想来说,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的概念进行解读,社会变迁都是指社会不断向前的发展演变过程,而这种发展演变采取了一种螺旋向上式的不断进化的方式(Parton,1996:4-18)。如果从狭义的概念上对社会变迁类型进行细分,具体来说社会变迁可以指一种社会发展范式的改变,即社会经济结构性的变化,例如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过渡;也可以指一种社会革命,如社会主义革命,或者其他的社会运动,如女权主义运动或市民社会运动。无论何种类型的社会变迁,都可通过自然的、社会制度的、社会行为的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体现出来。
社会变迁的基础动力在于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即社会成员的“思变”促使社会各个层面相应地发生积极而有针对性的改变(Crouch,1999:7)。除了思想观念在社会变迁中的基础作用以外,社会变迁的具体动力来源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指随机或独特性因素,如气候、天气或某一类特定群体的出现;另一类是指系统性的因素和社会变迁所需的基础性必备条件,如稳定而富有灵活性的政府,充足、廉价的可获得资源,多样性的社会组织结构等。整体上看,社会变迁常常是系统性因素伴随着一些随机或独特因素而共同作用的结果,受到文化的、宗教的、经济的、科学的或技术的力量的不断推动。
对于社会变迁的理论阐释,进化论、循环论、冲突论和功能主义,分别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对社会变迁的过程、社会变迁的机制、社会变迁的方向,以及社会结构的改变等研究主题进行了论述(Haferkamp & Smelser,1992:2-4),可见,社会变迁的研究对象既包括社会变化的过程,也包括社会变化的结果。
本文中所谈及的中国社会变迁,主要是指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之后30多年间中国大陆所发生的宏观性的社会变化。社会工作专业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中国大陆恢复重建,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与改革进行之中的社会变化有着紧密的联系,是对同时期社会变迁中社会服务需求的一种必要回应。
二 中国社会变迁
改革开放之后,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呈现出诸多不同于以往的变化。这种社会的变迁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特征和体现。
(一)经济结构改革为先
从社会变迁的类型看,中国的社会变迁重点在于一种社会发展范式的改变,即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由过去的完全计划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变;私有制经济主体和成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俞萍,1996a)。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竞争风险和竞争结果不均等的问题更加突出,经济领域社会成员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推动了政治领域的发展;公民权利意识得以逐渐觉醒,市民社会亦随之兴起,社会成员开始越来越关注和重视自身的利益诉求,其利益诉求亦随之从要求参与社会改革成果的公平分配,扩展到关注自身所能够获得的自我发展机会、所能够享受的社会福利保障和所接受的社会服务,并享受有尊严的社会生活。总体而言,中国30多年的社会变迁的主要方式是一种渐变式的社会经济结构性的变迁,而非激烈、迅猛的社会革命式的变迁;通过经济领域的自由开放来推动整个社会政治和社会生活层面的改良(Lewis & Litai,2003:926-942)。社会成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