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7月 |
一 商会发展基本情况及作用发挥情况
截至2014年6月,吉林省各级工商联实有各类商会共310个,商会会员总数为19450个。按行政级别分,省级商会有23个,市级商会有79个,县(市、区)级商会有208个。按种类分,行业商会有181个,乡镇商会有76个,街道商会有21个,异地商会有26个,市场商会有3个,楼宇商会有1个,其他类型商会有2个。从商会地区的总体分布看,除省级23个外,长春地区有67个,吉林地区有29个,四平地区有14个,辽源地区有3个,通化地区有56个,白山地区有28个,松原地区有32个,白城地区有10个,延边地区有48个。全省有145个商会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注册,165个未进行注册,注册比例约为46%。其中,23个省级商会中有22个进行了注册,注册比例约为96%;79个市级商会中有49个进行了注册,注册比例约为62%;208个县(市、区)级商会中有74个进行了注册,注册比例约为35%。各类商会中共有67个建立了党组织,243个未建立党组织,建立比例约为22%。涉及的行业有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服装业、制造业、食品加工业等,其中既有吉林省的支柱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又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行业。近年来,各级各类行业商会在履行助手职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整合行业资源、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整合行业资源,搭建行业对话平台
各商会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建立畅通的政企对话渠道和政策支持体系,不定期组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座谈会、交流会,及时掌握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真正解决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构建畅通的渠道,架起政府、企业等各方协调合作的桥梁,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各商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整合研发、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各类优势资源,凝聚各领域的权威人士,努力提高行业代表性和权威性,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切实做到把商会建设成为行业的代表。
(二)开展融资协作,搭建融资平台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各商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举办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千方百计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使中小企业会员拥有了更方便、更快捷的融资渠道。长春市工商联汽车零部件商会首先与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建立了汽配流通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为会员单位的贷款提供担保;其次与光大银行等9家金融机构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联保联贷;再次与吉盛通达小贷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帮助会员解决小额临时借款和银行“过桥”倒贷资金;最后与中国建设银行共同组建了“汽联融”个人助业贷款“资金池”。目前已形成集小额贷款、担保和银行融资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几年来为会员解决贷款10亿元。
(三)维护会员权益,搭建维权平台
针对会员企业的维权要求,各商会通过法律服务给予帮助,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调研建议、座谈协商、政协提案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呼吁、反映,为企业发展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吉林省计算机商会将会员的维权需求当作第一服务需求,特别成立了会员法律维权机构中心,长期开展企业维权知识培训和经验交流、软环境监督员培训、侵权案件调查、维权案件承办等日常工作。为了切实改善行业发展软环境,大幅度提高维权效果,开创性地举办了信息技术行业软环境宣传月系列活动,有效指导了企业维权行动,也确定了商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四)适时组织各类培训,搭建学习培训平台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各商会积极与大学及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为会员搭建人才培养、素质提升平台。此外,还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研讨会、座谈会、论坛、讲座等,不断促进企业间、行业间的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的交流。几年来,参加培训的会员年均在1万人次以上。
二 加强商会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不断加强商会自身建设
在商会建设中,省工商联坚持规范会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拓宽会员发展的机制和渠道。一是以全国工商联获得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契机,争取重新授权。2009年6月,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努力承担新时期党和政府赋予工商联的使命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