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5年08月 |
一 前言
医药物流是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支撑系统,也是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中涌现出的新兴业态的核心业务。自2003年12月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的前身企业)建成我国首家现代医药物流中心以来,行业内现代医药物流建设热潮持续高涨。随着医药物流流程化、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的普及与应用,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流通效率与服务质量、医药物流服务能力及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我国现代医药物流发展情况,2014年8~12月受国家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委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药品流通行业医药物流现代化发展水平专项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国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服务水平、信息化应用及第三方药品物流发展情况,同时也发现了现代医药物流运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未来我国医药物流发展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二 调查情况综合分析
(一)我国医药物流现代化发展水平概况
1.医药物流服务对象情况
医药物流是以药品供应链为服务对象的专业物流服务体系。服务主体对象包括制药工业、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药电商等企业,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公益和非公益医疗卫生机构,并覆盖所有省市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患者家庭等。医药物流服务产品对象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四大品类,以及与医药、健康相关的护理产品和保健食品。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8.2万个,其中医院2.5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1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万个、其他机构0.3万个;医院中公立医院13339个、民营医院1203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个、村卫生室64.9万个、诊所(医务室)18.9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089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制药企业4875家,各类药品批发企业14900家,零售药店总数约为43.3万家。根据2013年有关数据,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超过1.3万亿元。
按照以上医药物流服务主体对象范围,如不考虑患者家庭服务对象,国内医药物流服务主体对象总数已超过143.5万个。
2.医药物流业态形式和服务主体类型
长期以来,国内医药物流服务由制药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内部物流以自我服务方式为主完成。医药物流服务专业化水平总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发展迅速。近年来,伴随我国现代医药物流的发展,医药物流服务专业化分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制药企业和药品流通企业的委托仓储、委托运输比重逐年增加。医疗机构也通过药房托管和接受药品流通企业物流延伸服务等形式,积极探索专业物流服务外包模式。
医药物流服务提供商以行业内企业物流为主、社会第三方物流为辅。首先,从对支撑医药仓储物流部分的资源情况来看,政府资源(认证证书、许可文件、配送招标条件等)、仓储设施设备等核心硬件资源、医药物流市场需求资源(药品批发企业既是专业物流服务的提供商也是专业物流服务的需求方)等全部集中在我国医药行业内部。目前,行业外仅5家公司取得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批件,具有药品仓储物流资质,但其中3家企业在当地获得GSP认证证书,已经转型为药品批发企业。其次,从医药运输物流服务情况来看,近十多年来已逐步实现社会化。医药行业外的航空、铁路、公路干线社会承运商实际上承担了药品干线运输95%以上的任务。市内配送部分,由于考虑到对各级医院等核心客户的服务质量的专业性,药品流通企业以自营运输为主,满足市内、省内及区域纯销、零售、分销业务需要;城市远郊配送部分委托社会第三方物流完成。根据相关专题调查,全国涉药运输企业为1.3万~1.6万家。
3.医药物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状况
我国药品流通企业仓储网络体系建设完备,中心城市配送能力达到全覆盖,边远贫穷地区配送服务基本覆盖,保证了药品供应的可获得性。以具有较大规模的药品流通企业为主体的现代医药物流中心群体内部管理规范,企业信息化程度领先于其他行业,仓储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电子订货系统(EOS)、销售时点系统(PO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