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
一 研究背景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的形成主要是针对当时人口过快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突出矛盾。而独生子女政策最初的目标是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计划生育政策从最初的号召、宣传和推广“晚、稀、少”到上升为基本国策后,独生子女政策也逐渐演变为要求绝大多数城镇和相当一部分农村育龄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独生子女政策的长期推行,使该项政策自觉不自觉地成为城乡、民族等社会身份差异的重要标志,并又进一步演变为现行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
伴随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人口过快增长的态势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生育政策是否调整便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现行生育政策需要长期稳定的一个潜台词就是目前中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或生育意愿仍然很高,面临着很大的反弹风险和压力,需要现有比较严格的政策来约束。尽管学术研究者和政府管理部门对中国育龄妇女生育水平已经长期低于更替水平,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的结论没有太大争议,但政府部门始终担心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口、经济、社会甚至政治风险。然而,生育政策是否调整取决于多方面因素,既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问题,也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些研究者根据发达国家生育水平变化规律以及生育意愿与生育水平的研究认为,生育水平持续下降的历史趋势是很难逆转的,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目前我国的生育水平并尽早进行生育政策调整试点和着手生育政策调整的相关准备。从目前的基础研究来看,对长期现行生育政策实施和生育政策调整的长期后果还缺乏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也没有取得更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
生育政策调整是否会引起出生规模的大幅度堆积和总人口控制目标的突破?这是一个很难事先准确回答的问题。要想回答生育政策调整是否能够引起生育水平大幅度反弹和出生堆积,必须回答三个基本问题:第一,目前生育水平是多少?第二,目前和今后意愿生育水平是多少?第三,育龄妇女在不同政策调整后的政策生育潜力有多大?如果说生育水平是一个客观事实,而生育意愿则是一个主观的判断,生育意愿反映了人们的生育需求,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生育决策。生育意愿、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研究的难点在于生育意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既与过去的生育史有关,也与目前现有子女的状态有关。因此,通过实际调查数据研究生育水平和生育意愿变化的历史特点和发展趋势,定量分析未来育龄妇女生育的潜力,对准确把握生育政策调整后产生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二 相关研究综述
1.生育水平相关调查研究状况
自从中国恢复人口科学研究开始,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就是对生育水平和生育政策研究,有很多调查数据和相关研究文献对生育水平及其变化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回顾30多年来讨论生育水平变化及其相关问题发现,在目前已有涉及生育状况的调查数据中,1992年之前主要是以国家统计局为主进行全国性人口抽样调查和人口普查,1992年以后以国家计生委为主进行全国性生育状况调查。1982~1990年全国关于生育专题的大规模调查有7次[1],1992~2012年全国性调查只有8次。相比之下,1982~1992年有关生育水平调查数据研究和学术研讨非常多,而1992年之后,特别是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之后,对生育专题的大规模抽样调查和学术研讨越来越少,甚至个别大型调查的数据根本没有进行过广泛、深入的研究。
从对调查数据的研究结果来看,限于当时的研究条件和数据处理能力,对1992年以前的调查结果没有什么争议,而对1992年以后的调查结果产生很大争议,重大分歧是国家人口计生委认定的生育水平多数都远远高于自己调查的结果。比如曾毅(1995)认为1992年调查的出生漏报非常严重,我国1991~1992年总和生育率在2.1左右,处于或略低于更替水平。只有2006年的调查是一个例外,认为调查的总和生育率1.87,与国家人口计生委认定的水平接近,换句话说,国家人口计生委在1992年之前当生育水平高于更替水平时更倾向于相信抽样调查的结果,而1992年之后当生育水平低于更替水平时更倾向于不相信实际调查结果。这与是否低于更替水平的情况相吻合,即在生育水平较高时,生育率调查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