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国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它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着国家文化强盛和民族伟大复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会上提出要“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目标,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定,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强省战略目标,将民族文化繁荣纳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云南省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县(区)级以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村级公共文化建设,摸索出了以“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为宗旨的“云南经验”,各项文化惠民工程快速发展,满足了各族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了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地区的稳定与繁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 云南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城乡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作为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在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城乡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城乡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等方面统筹发展。经过“十一五”“十二五”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云南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成效突出,文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构建覆盖城乡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的公益性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文化发展成果的共享程度。“十五”以来,云南以城乡基层为重点,通过加强县(市、区)、城镇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改建和扩建未达标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统筹建设村(社区)综合文化室,着力提高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水平,实现了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覆盖。县(市区)“两馆”项目投入力度加大,支持全省15个特有少数民族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建立专题博物馆,支持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建设民族博物馆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建设综合博物馆。目前,云南已初步建立起以县、乡(镇)、行政村(社区)、村民小组文化馆(站、室、院)为基础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云南省把建设的重心向基层下移。截至2013年底,全省建成了138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率为67%,实现了全省每个乡镇都有文化站的目标;全省共有149个公共图书馆、148个文化馆、9个县级美术馆;全省拟建的13990个村级文化室,已建成699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建成率达53%,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城市社区文化中心纳入了城市规划和社区管理;一些自然村利用基层组织建设、学校校点撤并后闲置校舍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及片区党支部活动室建设项目整合建成了村民小组文化院。文化馆、图书馆实现免费开放,全省共落实免费开放资金1.78967亿元,目前,云南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本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实现场地、服务项目对基层群众的免费开放。
(二)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惠民重大工程形成规模
云南省通过深入实施边疆解“五难”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公共数字化文化惠民、农村电影放映室、“国门文化形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和保障城乡群众的文化民生和